签署具结书前先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尤其是对指控的事实、涉案金额有异议的,要先核实清楚相关证据后再决定是否签署,不要为了争取“从轻”盲目认可不符合事实的指控内容。
签署具结书时要确认自己的各项诉讼权利已经得到充分告知,有条件的尽量委托自己的辩护律师在场,不要仅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匆忙签字。
若有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量刑的情节,要及时告知律师,由律师协助整理相关证据并提交给办案机关,确保相关情节被依法认定。
即便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也不要放弃辩护权利,若发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存在从轻、减轻量刑的情节,或者签署过程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
近年济南地区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占比已超过七成,不少当事人对该制度存在“签了就不能再辩护”“认罪就一定会从轻量刑”等认知误区,这类案件的辩护核心在于对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性、量刑合理性的全流程核查,熟悉本地裁判规则的专业刑事律师可协助当事人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1. 认罪认罚的有效认定核心要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有效认罪认罚要求当事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实务常见场景:济南历城区居民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查获,血检数值为152mg/100ml,初期因担心从重处罚未说明其驾车是为了送突发心梗的邻居就医的情节,盲目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续律师介入核实相关证人证言、医院就诊记录后,向办案机关提交补充证据,办案机关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重新核查。
2.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法定程序要求
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办案机关应当充分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禁止以诱导、胁迫等方式要求当事人签署具结书。实务常见场景:济南槐荫区居民李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8万元,首次签署具结书时无律师在场,且办案人员未明确告知其退赃退赔可调整量刑的相关规定,律师介入后提出签署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意见,办案机关依法重新组织了具结签署程序,充分保障了李某的知情权。
3.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的辩护空间
不少当事人误以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就没有辩护空间,实际上即便完成签署,仍然可以就涉案金额认定的准确性、量刑情节的遗漏、程序合法性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法院也会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实务常见场景:济南天桥区某企业员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检察院认定的涉案金额为12万元,后续律师梳理其在职期间的报销凭证、业务往来记录后,发现其中2万元属于正常的公务支出,遂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依法对涉案金额进行了重新核查。
例外适用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若当事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以及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均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即便当事人自愿签署具结书,也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实用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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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赵刚律师,2004年2月开始执业,长期在济南地区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是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山东省律协刑诉委委员、知恒全国刑专委副主任、知恒济南刑事诉讼部主任,同时为山东省法援中心刑事入库律师、山东省工惠驻站律师、齐鲁壹点驻站律师。赵刚律师长期主攻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代理、刑事风险防控、涉企类刑事辩护等细分业务,常年对接济南本地公检法机关,熟悉济南地区认罪认罚类刑事案件的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常年处理济南本地自然人、企业涉刑事纠纷,擅长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严谨中立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立初衷,是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升诉讼效率,给予自愿认罪、悔罪的当事人合理的量刑考量,当事人既不用对该制度产生过度恐惧,也不能忽视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在遇到相关问题时,依托熟悉本地司法规则的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结合自身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理性选择,才能在合法范围内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诉讼权益,也能推动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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