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家印接管人起诉蒋大龙及张松桥,追讨191.5亿港元。这起“191.5亿港元”追款案,本质是恒大清盘人借“接管许家印个人资产”的身份,以许家印名义在香港高院向两位地产圈富豪反向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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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告、告谁、告多少
• 原告:许家印本人;其中张松桥一案另加 XIN XIN (BVI) LIMITED(材料显示为许相关BVI公司)
• 代表/接管人:杜艾迪(Edward Simon Middleton)、黄咏诗(Tiffany Wong)——二人是恒大集团清盘人,2025年9月获香港高院法官欧阳浩荣命令接管许家印全部资产
• 被告与金额:
◦ 蒋大龙一案:追 5亿港元
◦ 张松桥一案:追 至少186.5亿港元
◦ 合计 191.5亿港元,另加利息
二、两案各自理由
蒋大龙案(5亿)
诉状称2020年6月22日许家印与蒋达成口头/书面协议,聘其提供商业建议、咨询等服务,报酬5亿港元;6月24日付款到账,但蒋未提供任何约定服务。接管人以“不当得利”为主、辅以违约思路追返款项及利息。
张松桥案(186.5亿)
诉状列2014–2020年多次付款,口径为“许家印及XIN XIN向张支付、但无对应商业建议/服务/还款/回报”:
• 2014-07-11:2.5亿
• 2015-07-07:35亿
• 2016-07-27:20亿
• 2018-08-27:合计6亿
• 2018-10-23:3亿
• 2020-04-27:合计40亿
• 2020-06-30:50亿
• 2020-10-05:30亿
加总即186.5亿 。公开转引未逐笔说明这些钱对应的底层交易(如顾问、借款、物业、股权或资金往来),接管人当前主张是“收钱无对价”。
三、为什么是“许家印接管人”出面
恒大于2024年1月被香港法院颁令清盘,杜艾迪、黄咏诗任清盘人;后续高院又把许家印个人部分境外资产交同一批人接管,目的偏向防止资产流失、统一向相关方追偿。 这次以许为原告而不是以“中国恒大”为原告,说明接管人主张这些款项属于许个人/其BVI公司付出、未回流恒大;若改以恒大公司名义,则要走公司资产、董事义务那条线。
同批清盘人还在打别的“大钱”:
• 向普华永道体系索偿约570亿元人民币(审计失职)
• 向许家印、夏海钧等前高管追3.34亿港元不当得利/违反董事责任
四、后续看点与现实难点
• 被告抗辩空间:蒋案焦点是“是否真有顾问协议、是否实际提供服务”;张案焦点是每笔付款法律性质——若被告能证明是借款偿还、物业/股权交易对价、委托投资或恒大相关交易对价,接管人的“无对价/不当得利”会弱化。
• 跨境执行:即便香港高院判赢,向内地、英国、BVI等地资产执行仍要分别走当地承认与执行程序;张松桥、蒋大龙资产若不在香港,回款周期会很长。
• 许家印刑事状态:许2026年8月在内地被判无期,但其香港资产由接管人独立诉讼,刑事判决不自动阻断民事追款,但实际配合和内地—香港资产划分会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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