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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新疆博主“@民根斋主”跟朋友组队到当地的某座山上摘野蘑菇。蘑菇还没有摘几朵呢,他们就被一架巨大的野生动物骨架给吸引了注意力,山上发现动物骨架肯定没啥稀奇的,残酷大自然嘛!
主要是这个动物的角也太大太酷了,看着相当之震撼,想装作没看到是不可能的。
这对角的角基粗壮厚实,角身从头顶位置先向上生长,然后平缓向后外侧弯曲,整体就形成舒展的巨大弯刀的弧形;角的表面布满一圈圈凸起、轮廓分明的粗大横向棱嵴,棱嵴之间还有深浅不一的沟槽,这些横棱沿着角的外侧面一直延伸至角尖,角尖逐渐收细、微微向外翻卷,角的横断面接近三角形;角的颜色是灰褐色的,这是风化了的,原本的颜色看不出来,骨质粗糙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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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还连着残留的头骨和身体骨架呢,这可能是自然死亡或者是被狼啃完了遗留下来的遗骸,大概率不会是人为偷猎的,不然这个角不可能不带走的。
这是北山羊(Capra sibirica)的角,还是蛮好认的,这角的特征实在太显著了。盘羊倒是也能长这么大的角,但是盘羊的角是完整的大螺旋,而且没有粗大横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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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羊是分布在新疆的天山、阿尔泰山等高山裸岩区域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只有雄性成年北山羊才会长出这么离谱的巨角,雌性的角很短小,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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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为啥会成为保护动物?小部分原因是环境的恶化问题,大部分是因为偷猎者的疯狂,那对角被贪婪的人类觊觎上了。
博主作为本地人,很轻易的认出是北山羊,他表示千万不能捡回家!因为是违法的行为!然而这个说法却不是所有人都认同的,甚至有人很直白的想向博主收购……难道不知道网警是真的能顺着网线找到真人的吗?
但话又说回来了,自然死亡的,又不是老百姓残害的,捡回去为什么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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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的观点跟博主一样,他们表示国家级保护动物的遗骸动了就是犯法的。当然不是摸一下就犯法,主要是不能带回去也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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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觉得只是捡个骨头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又没有伤害野生动物!而且有视频为证据,证明确实是野外捡到的。前两个网友其实不太确定,他们还用了“应该”,但第三个网友就很笃定的说是可以带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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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好像大部分网友都觉得带回去没问题,有人说可以连羊头都带回去,加工起来挂墙上很好看!还有人直接表示北山羊角是“男人的加油站”,就是说能当壮阳药用,直接就叫博主带回去然后寄给他,并且相当直白的询问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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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网友报价说一根3000元,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个价格……总感觉不太妙啊,不过其实胆敢在网上留下评论的,估计反而只是打嘴炮,不会有胆量真的搞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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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回去真的是违法行为!我可以笃定的告诉大家,随便一查就能看到好多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表示:野生动物制品包含野生动物身体的任何部分,即便动物已经自然死亡,遗留下来的头骨、角骨遗骸,依然属于法律定义的野生动物制品,不会因为动物是自然老死、病死,遗骸暴露在野外,就脱离法律的保护范围;《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明确:陆生野生动物产品是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北山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它的角和头骨自然就在这条规则的约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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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配套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品都构成刑事犯罪,这里的收购在司法实践中包含野外捡拾之后带回家里留存的情形,新疆本地法院就有多起案例,当事人只是在山上捡到北山羊角,带回家藏匿或者转运,最后被认定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很自然的认为捡个东西回家没问题,但法律判断的核心不是你有没有亲手猎杀,而是你是否在没有法定许可的情况下占有和买卖保护动物及其身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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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要这么严格呢?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我感觉还是很好理解的,有个网友说拍了视频证明动物不是自己杀死的就行,他这个评论其实就说明了原因。如果每个人都说自己家里的保护动物的制品是捡到的,那要怎么判断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叫大家都拍视频吗?难道视频就不能造假?
留下了这个漏洞就会让那些真正的违法者把偷猎得到的野生动物制品伪装成是自己捡到的自然遗骸,靠这个洗白赃物。都这么干就乱套了,中国的动物保护直接倒退到建国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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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直接切断野生动物制品黑市的供给链条,那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统一设置禁令,不允许私人私自留存这类保护动物的身体部件,从源头杜绝灰色空间。
这个不是一刀切,是很合理的保护方案,我觉得并不难理解。
在野外发现了这类遗骸,可以拍照录像留念,但千万不能想着捡回去!其实最好摸都别摸,主要是你不知道遗骸身上会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细菌、病毒,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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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联系联系当地林草局或者森林公安告知位置,让专业人员来现场勘查,判断死亡原因,这也算是我们普通人能为动物保护提供一份力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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