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星火社改编《五百年桑田沧海》侵权一事,在网络持续发酵。这起事件最让网友愤慨的,不只是未经许可改编经典名曲,而是其一套堪称矛盾的操作:前脚发布公开致歉信,承认未取得完整授权就大幅改编许镜清、阎肃先生的经典作品,承诺下架整改;后脚便将歌曲改名为《五百年信念不衰》,继续在音乐平台上架发行、获取收益,同时标注版权声明,禁止其他人对这首改编版本翻唱、录播与使用。这套操作,让“道歉”沦为平息舆论的缓兵之计,双重标准的做法,引发全网一片批评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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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清晰明了。《五百年桑田沧海》是86版《西游记》中的经典插曲,凝聚许镜清与阎肃两位前辈的心血,承载几代国人的集体记忆。星火社在没有拿到原作完整授权的前提下,直接对原作旋律、歌词进行大幅度改编,发布作品传播引流。在侵权事实曝光,舆论压力袭来之后,星火社发布致歉声明,承认越过版权边界,辜负前辈创作心血,承诺删除相关视频,建立版权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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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份致歉的诚意,很快被后续行为冲淡。视频版本下架,音频作品只是更换歌名,依旧留在音乐平台持续发行盈利。更讽刺的是,这首建立在他人原作基础上的改编曲目,平台页面明确标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翻唱录播或使用。网友一针见血指出:他们擅自挪用前人成果改编牟利,却不允许别人使用自己的改编版本,这般双标逻辑实在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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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致敬经典不能等同于擅自盗用。如果是免费非商用的二次创作,用于爱好者内部交流,尚且可以另作讨论。但星火社将改编作品上架流媒体平台,以此收获流量、赚取收益,本质是拿前辈的经典作品变现。著作权法保护创作者的智力成果,无论出于什么样“热爱经典”的初衷,商用改编都必须提前取得原作者授权,情怀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 而最矛盾的地方,就在于版权逻辑的双标。著作权保护的边界是:改编者只能拥有改编后新增部分的版权,不能独占原曲旋律的完整版权。
星火社无权禁止他人使用,把基于他人原作的改编成果,完全当作自己的原创作品,设置严苛版权壁垒。一边盗用别人的音乐内核,一边严防别人使用自己的改编版本,这种只许自己借用经典、不许他人二次创作的规则,很难获得公众认同。
事件发酵之后,网络上观点多元。不少网友呼吁要严肃维护原创,抵制这种蹭经典、赚流量的侵权行为;也有人认为改编作品听感尚可,但好听不能洗白侵权事实。还有网友感慨,如果这种操作被默许,音乐行业的版权秩序将会受到冲击,最终会伤害所有原创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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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也给所有二次创作者敲响警钟。对经典的喜爱值得尊重,但情怀不能凌驾于法律与版权底线之上。道歉的意义,是停止侵权、承担责任,而不是换个名字换个包装,继续从侵权作品中获利。真正的敬畏原创,不是一纸致歉声明,而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守住版权的边界。
总之,版权规则面前没有双重标准。不能随意拿前人的作品“借壳”盈利,同时又用版权壁垒垄断改编成果。想要传承经典,应当走正规授权的道路,而非靠偷换概念,上演一场一边认错一边捞金的闹剧。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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