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大概有500多人,这些数据在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中引起了很大关注。
从留言来看,大多数是不理解和担心,比如这些:
:最累的是基层,问责的也是基层。基层监管人员真是流汗又流泪啊。
:发现问题谁不会,要看到底是监管责任还是单位场所主体责任。
:这6个省已经是这种力度了,其他二十多个省是否也应如此?这种处理能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弄清楚基层安全执法到底有没有能力、精力、权力去落实现在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各项监管任务,恐怕才是重中之重。
:是时候全面换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了,我已经干了7年,确实有点干不动了,换一些安全水平高、能力强的同志,看看是否能实现隐患清零
:隐患就是事故,感冒即是癌症!
:认知逻辑存在严重缺陷:混淆“过错责任”和“风险责任”,问责尺度失衡,容易催生泛化追责,资源错配,挤压真正事故处置力量,忽视隐患分级,一刀切处置,治标难治本,回避深层次客观矛盾!
:监管队伍现在士气很低落
也有部分留言提出一些建议:
:问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针对共性问题想办法。就像我说的,鼓励并充分调动企业单位个人自发投入安全工作,出台一些税务减免抵扣的政策,让安全工作不再只是干烧钱却摸不到回报。
:建议把这些问责人员名单、事由、依据都公开出来,以儆效尤。
屯哥说几句个人的看法,供参考:
1、基层监管人员站在自己的位置上看问题,提建议,有一定的合理性,他们的声音应该被听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大量隐患,包括存在重大隐患,这在基层并非罕见,发现这些隐患并不算困难,难的是,发现这些隐患之后如何处置?是不是都能够采取雷霆手段?如果因此影响了经济发展和民生,谁来担责?
2、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未必科学。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过多、条文数量多且细,依此判定则重大隐患数量可能会很多,而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甚至事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件事儿还值得再三讨论。
3、基层监管要落到实处,必须耗费一定资源。比如基层监管人员的数量、专业化程度(要求匹配时间、教育培训等)、用于监管的时间、对监管的干扰因素等,这些都会影响监管力度,影响监管成效。
当然,以上这些并不能说明考核巡查中6省市(区)对500多名公职人员的处分是错误的,的确有极少数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吃拿卡要或者躺平,这些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屯哥还是挺赞同某个网友的建议的:既然处分了500多名公职人员,那各省就把处分的事项、理由公开出来,让所有基层监管人员评判,这个处分是不是客观,处分有无必要。
这样子做,一方面对盲目处分、凑数式追责会有一定程度地遏制,另一方面,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人员会有一定的警醒作用。
就是一句话:以公开促公正。
来靠山屯看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