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一、事件基本概况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第十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永红路、民辉路等七条道路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被认定构成串通投标,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后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 34.6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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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详情 案件: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违法事实:2025 年 5 月,在永红路、民辉路等七条道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经查实两家企业在同一台电脑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涉嫌串通投标。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串通投标违法事实属实。
查处单位: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结果:2025 年 10 月,依法对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处罚款人民币 34.6 万元。
三、涉事企业简介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业务覆盖房建、市政、机电、钢结构等多领域,参与省内外大量市政基础设施、房建重点项目建设。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大型民营建筑企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业务涵盖建筑施工、市政、地产开发等,多次斩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业务布局全国多地。
四、行业深度警示
电子招投标机器码是串标重要判定证据。电子招投标系统会记录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投标人若出现机器码一致,直接是重点串标核查线索;不同投标人严禁共用同一台电脑编辑、生成投标文件。
外地特级资质大型企业同样要严守招投标合规底线,串通投标属于招投标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处罚金额高,行政处罚记录会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严重影响企业各地投标评审。
企业要完善投标文件编制内控管理,不同投标人应当独立、分别完成投标文件编制,杜绝借设备、代做标书等极易触发串标认定的风险行为。
素材来源: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昌市公布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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