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一些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出现了新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直白的违规,而是刻意变换了方式,行迹更加隐蔽。
这类隐形、新型的违纪问题越来越多,也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整治重点。
针对这类隐蔽化的违规乱象,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开展专项整治,专门严查三类高发的隐形违纪行为。只要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相关责任人都会被严肃追责问责。
近期公布的三起真实典型案件,清晰点明了现阶段执纪执法的严查方向,也给所有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第一类是幕后操控影子公司谋取私利。某地交通系统一名干部,拿出100万元,让自己的妻弟出面注册了一家物流公司。从公开的工商信息来看,这名干部和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但公司的业务对接、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全都由他在背后暗中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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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干部心存侥幸,觉得自己没有实名持股,而且公司最后处于亏损状态、没有盈利,算不上违纪。但纪检部门核查后明确认定,他的行为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最终依规给予了纪律处分。
第二类是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某县商务部门一名副职干部,用自己100万元的合法收入,购入了当地一家未上市科技企业10%的股权,三年时间累计拿到45万元的分红。
这名干部一直存在错误认知,认为这只是普通的个人理财,自己也没有利用岗位职权为企业提供特殊照顾。但公职人员纪律条例有明确红线,不允许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这类行为本身就违规。最后他的所有违规收益被全部追缴,本人也受到了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类是挂名拿干股的受贿行为。一家国企的总经理,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合作商人对接工程项目、提供各类资源帮助。之后这名商人专门成立新公司,让这名干部无偿持有20%股份并参与分红。
为了逃避监督检查,两人还伪造了银行转账记录,伪装成干部正常出资持股的样子。经查实,这名干部依靠干股获利180万元,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最终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这三起案例涵盖了目前最常见的三类隐形违纪问题。认定影子公司违规,不看是否实名持股、企业是否盈利,只要是幕后实际操控经营、决策,就属于违纪。公职人员理财只能选择股票、基金这类公开合规的产品,持有本地非上市公司股权,很容易形成利益捆绑,滋生权力寻租问题,必须彻底杜绝。而零出资、零付出的干股分红,本质就是靠公权力谋私利,即便伪造证据,也掩盖不了违法违纪的事实。
这次专项严查,传递出十分明确的信号:公职人员不能既当官又想赚钱。既然身在公职岗位、手握公共权力,就要踏实做事、坚守底线、秉公办事。如果想要经商获利,就必须主动辞去公职。
如今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大数据监管、资金溯源、股权穿透核查等现代手段,所有代持隐身、幕后谋私的违规行为,都能被精准查出。
所有公职人员都要摒弃侥幸心理,守住纪律底线,认真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任何规避监督的违纪行为,最终都会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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