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一场会面,把美国刚通过的一部法律推到了印度面前。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同印度外长苏杰生会谈时,新出台的对俄、对伊制裁法成为议题之一。
几天前,新德里已经公开提醒华盛顿:如果美国因为印度购买俄罗斯石油而加征关税,不仅会影响印度能源安全,也可能伤及美印关系。
这件事很有意思。美国新法主要冲着俄罗斯和伊朗,可最先感到麻烦的,却可能是印度这样的第三国。
华盛顿这一招真正厉害的地方,也就在这里:制裁名单写着俄伊,账单却可能送到别国桌上。
9月18日,特朗普签署《2026年格雷厄姆制裁俄罗斯和伊朗法案》。白宫确认,这部法律扩大对俄制裁、关税和限制措施,同时延长对伊朗的既有制裁。
更关键的是,美国总统获得了对俄罗斯主要石油和天然气进口国加征最高100%关税的权限。俄罗斯、伊朗当然首当其冲。但如果只看到这里,那就低估了华盛顿这一轮出牌。
过去美国制裁俄罗斯,逻辑并不难懂:冻结俄罗斯资产、限制银行结算、限制能源企业进入美国市场。
现在玩法变了。路透社披露,新法涉及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五大进口方,还涵盖被认定帮助规避制裁的国家。法律没有直接点名具体对象,这反而给白宫留下了很大的裁量空间。
这意味着什么?印度企业买俄罗斯石油,本来是一笔印度与俄罗斯之间的交易;如果美国认定这笔交易削弱了自己的制裁效果,就可能拿印度出口美国的商品开刀。
印度为什么反应明显?因为俄罗斯原油在印度能源供应中的分量已经不低。路透社报道,俄油此前占印度原油进口四成以上;美国又是印度极重要的出口市场。新德里如果减少俄油采购,国内能源成本可能上升;如果继续采购,又要考虑美国的关税措施。
俄罗斯这边也已经表态。克里姆林宫认为,美国继续扩大制裁,会让俄乌和平谈判变得更加困难。
所以这一招“打疼两国”,并不只是俄伊两国承担直接成本。真正需要警惕的是,一国通过自己的国内立法,开始影响另外两个主权国家之间能不能做生意。
有人会问,美国市场这么大,又掌握美元体系,既然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能这么干?当然可以制定本国法律。可国内法能够管到哪里,却是另一回事。
美国国会内部对这部法律并非没有争议。路透社报道,一些议员担忧,它给予总统过大的关税裁量权,将来完全可能被用于俄罗斯问题之外的其他外交争端。
这才是这件事最值得观察的地方。外界以为,美国只是在俄罗斯身上继续加码;实际上,这部法律还扩大了白宫利用关税影响第三国选择的空间。
可美国同样要算成本。假如主要俄罗斯能源买家同时减少采购,国际市场供应结构就会发生变化。能源价格一旦上涨,受到影响的不只是俄罗斯买家,美国和欧洲消费者也可能跟着买单。
9月中旬,俄罗斯ESPO原油价格一度突破每桶120美元。路透社提到,中东供应受扰、亚洲需求增加等因素共同推高了价格。能源市场已经说明一个最朴素的道理:石油不会因为美国国会通过一部法律,就凭空多出几百万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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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烦的是盟友。印度已经表达关切,其他俄罗斯能源进口国也必须重新计算成本。美国原本想堵住俄罗斯能源收入,却可能把贸易摩擦同时带进自己同伙伴国家的关系。
手里的筹码越多,并不代表每张牌都适合打出去。
9月19日,商务部回应得很直接。中方表示,反对缺乏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也反对以涉及第三方为由,对其他国家采取所谓“次级制裁”;我国同世界各国开展正常经贸合作,不针对第三方,也不受第三方干扰和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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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绕弯子。中方谈的已经不是某一船石油、某一家企业或者某一次关税,而是谁有权决定第三国之间的正常交易。
我国其实早就在搭自己的法律防线。2021年,商务部公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明确针对外国法律和措施不当限制我国公民、法人同第三国开展正常经贸活动的情况,并设置报告、禁令、司法救济等制度。
这说明,中方并不是看到美国这部新法后才临时反应。真正的较量,早已从关税数字走到规则和法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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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中方在伊朗问题上的态度也保持着同一逻辑。9月17日,安理会讨论涉伊朗制裁问题时,中方明确反对强推恢复制裁,主张通过政治外交渠道解决分歧。
所以,从中方公开立场归纳,这场争论最后会落到两个问题上。一国的国内法,能不能在没有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的情况下,自动成为其他国家必须服从的规则?
两个主权国家之间合法正常的贸易,又应不应该由第三国拿自己的国内法决定能不能继续?
这两句话,才是整件事的核心。美国这次确实给各国上了一课。
它证明了一件事:未来的大国经贸博弈,争的不只是税率、能源和市场,更是规则适用的边界。
今天美国可以因为俄罗斯石油对印度挥舞关税工具,明天类似逻辑也可能被放到其他商品、其他国家、其他外交争端上。只要国内法不断往外延伸,第三国的贸易自主空间就会变成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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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1招打疼2国”只是表面。更深的问题,是国际经贸体系究竟按照共同接受的规则运行,还是由某个国家把自己的法律不断向外延伸。
对中方而言,两条已经公开坚持的原则也越来越清楚:没有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一国国内制裁措施不能当然获得全球效力;第三国之间正常、合法的经贸往来,也不应由局外国家代替当事方作决定。
关税可以改变一笔生意,却很难替代国际规则。谁都可以制定自己的国内法,但世界的规矩,不能只由一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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