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曼德勒省电力、能源、工业及交通部长吴觉莫德表示,包括地震在内的自然灾害导致损坏的机动车,可提交并申请替换车辆进口许可,目前正在办理中。
10月5日举行的曼德勒省议会会议上,千挨达散镇区、省议会代表第一选区代表吴哥哥推就地震导致损坏的机动车修复事宜提出质询,电力、能源、工业及交通部长吴觉莫德答复称:“陆路运输管理司针对地震损坏的机动车,在取得自然灾害发生的相关镇区综合行政管理局的证明、相关消防部门的证明以及街区行政长官的证明后,再对机动车登记证(KMA-3)、机动车证明书(行车证)、车辆受损照片进行审核,并核查登记期限是否超过五年、是否中断年检,经车辆检验与车辆记录相符后,对老旧车辆进行收缴,为申请替换机动车进口许可,目前正在发放登记期限较长的报废车辆证明表格‘D’。此外,对于因自然灾害受损但不影响道路安全、仍可驾驶的合法登记车辆,如申请维修许可,相关登记局将对照记录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指示进行维修,如达到安全驾驶条件,则继续为其办理登记。因此,陆路运输管理司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对因自然灾害损坏的机动车办理老旧车辆收缴及替换车辆进口事宜,如提交上述车辆,为申请替换机动车进口许可,将发放证明表格‘D’,待商务部批准机动车进口时,可继续申请替换车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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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哥推就提出质询的原因如是说道,“地震中,居民住宅建筑获得了政府补贴,但机动车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许多人都遭遇了机动车损坏的情况。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来说,哪怕是一点点支持也好,所以才提出了这个问题。部长也答复说正在办理中,因此希望让广大民众也知道可以这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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