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违建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不少农户对自家房屋的合规性心存疑虑,担心政策执行“一刀切”,只要是无证建筑就直接拆除。实际上,当前农村违建治理始终坚持分类施策原则,并非所有违建都必须拆除,也绝非所有无证建筑都能无条件保留,处置的核心依据是是否触碰法定管控红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兼顾历史遗留实际与群众基本居住权益。
三类必拆硬红线,没有协商空间
第一类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违建。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底线,任何非农建设都不得违规占用。只要建房、搭建设施、硬化地面等行为侵占了永久基本农田,无论占用面积多少,哪怕只是少量压线,都必须拆除违规部分、恢复耕种条件,不存在任何通融余地。
第二类是2020年7月之后新增的耕地违建。当前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已经实现常态化动态巡查,新增违建一旦被影像比对锁定,就会纳入全国土地违法监测台账,执行零容忍处置标准,不存在“先建后补”的操作空间。
第三类是顶风抢建、影响公共安全的违建。在乡村道路、河道行洪区、高压线下等区域违规搭建的建筑,既会阻碍正常通行、影响行洪安全,也容易引发触电、坍塌等安全事故,这类违建会被纳入优先拆除清单,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三类可保留情形,兼顾合理诉求
第一类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历史遗留违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这部法律实施前农村建房尚未建立完善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不少老房因当时管理机制缺失未办理完整手续,这类建成年代久远、长期正常居住、符合当时用地要求的老宅,不会被直接认定为必须拆除的违建,经村集体公示、乡镇部门核查后,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类是不占耕地、不影响规划的轻微违建。农户在自家合法宅基地范围内搭建的小型储物棚、偏房等附属设施,没有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耕地,也不破坏村庄整体规划、不影响周边邻里正常生活,这类情节显著轻微的违规建筑,通常不会被强制要求拆除,可通过批评教育、规范管理的方式妥善处置。
第三类是无房户、危房户的刚需建房。部分农户因家庭人口增加、原有房屋属于D级危房等客观原因,在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新建住房,仅因审批流程未完成就被认定为违建的,不会直接一拆了之,而是通过暂缓拆除、引导完善审批手续的方式,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居住权益。
违建处置的法定边界
农村违建治理是严格依据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的行政执法行为,不存在所谓“没人举报就绝对安全”“靠关系就能补手续洗白”的潜规则。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关系将违规违建“合法化”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治要求,相关责任人也会被依法追责。
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新不拆旧、拆民不拆商”的选择性执法现象,所有违建的认定和处置都要以是否触碰管控红线、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为统一标准,确保每一起处置都符合法律规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农户在建房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动工”的原则,提前向村集体提交用地申请,拿到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再开工建设,从源头避免违建风险,遇到违建认定或处置争议时,也可通过法定途径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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