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及《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工作安排,我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从事综合岗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见习人员4名,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或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见习;
7.报名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不予认可。
三、管理及待遇
1.见习人员与中心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1800元/月,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在3—12个月范围内确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面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室。
3.现场资格初审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
4.面试时间: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人员。
5.面试地点:泸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6.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见习相关手续。
五、见习期间的管理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须服从单位统一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将终止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
2.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履行就业见习协议约定的;
3.因本人过失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中心为见习人员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泸溪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3-4260173。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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