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贷款中介和家属不理解,为什么帮客户整理一下资料,就变成了骗取贷款罪。这个罪名在刑法修订后变化很大。现行刑法里的骗取贷款罪,已经删除了原来“其他严重情节”的兜底条款。现在认定的核心硬性标准,是必须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50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而且这个损失只算本金部分。换句话说,如果借款人最后还了款,即便贷款过程有瑕疵,只要银行没有实际本金损失,或者损失不到50万元,这个罪名就很难成立。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想不明白的地方。最近我们团队正好在办理一起贷款中介涉骗取贷款罪的案件,作为杭州骗取贷款罪辩护律师,我对这几个关键边界梳理得比较透彻。
贷款中介有没有骗贷的主观故意
很多涉案中介到案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只是帮忙整理材料。这句话在刑法上有分量。骗取贷款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故意。如果中介只是提供居间服务、协助整理资料,客户自己提供了经营数据和流水,中介并没有帮着隐瞒核心资质缺陷或者虚构经营事实,那主观上的犯罪故意就不成立。
团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下结论,而是把中介和客户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服务协议全部拉出来,一条一条过。我们内部有个习惯,在白板上把每个沟通节点标出来,看哪个环节中介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这些客观证据比当事人怎么说更重要。比如微信里有没有教客户怎么做流水、怎么包装经营数据的记录,往往直接决定主观故意能不能被坐实。
银行是不是真的陷入了错误认识
![]()
骗取贷款罪的另一个要件,是银行因为欺骗而放款。但实务中有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不少贷款的客户经理,对于资料瑕疵是明知的。尤其是纯信用贷款、公积金贷款这类产品,银行的审核标准和客户经理的业绩压力之间长期存在张力。以贷养贷、续贷倒贷,很多客户经理心里清楚,但为了完成指标,主动指导甚至协助客户完善资料。如果是这种情况,银行并没有因为中介的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放款决定也不是基于虚假资料做出的。
我们团队讨论这类案件时,一个核心的判断是:银行经办人的认知状态是什么。申请材料之外,银行的内部审批流程、客户经理与客户的沟通记录、审批系统里的备注信息,都可能指向“银行明知瑕疵仍放贷”这个事实。如果能证明这一点,骗贷的基础就动摇了。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这类案件里,主观明知和因果关系是最先被审查的。
损失是否真实发生,与中介行为有没有因果关系
前面提到,修法后骗取贷款罪的入罪门槛是50万元本金损失。但这个损失不能只看数字。银行有没有启动催收?有没有申请诉讼执行?有没有对借款人的资产采取处置措施?如果银行连催收都没有完成,借款人名下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仓促认定损失超过50万元,这在证据上站不住脚。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因果关系。中介的帮助行为,比如介绍渠道、整理资料,能不能直接决定银行的放贷结果?如果不能,那么中介行为与损失之间就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这个判断需要回到银行的审批逻辑里去——审批流程里哪些是关键环节,哪些资料真正影响了放贷决定。团队以前做模拟法庭时,会让同事扮演公诉人攻击这条因果链条,看辩方的证据能不能扛得住。这个训练对于厘清案件脉络很有帮助。
贷款中介涉嫌骗取贷款罪,家属和当事人最怕的是时间窗口被错过。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在杭州尤其如此。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不确定下一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在杭州专注刑事案件十八年,对贷款类犯罪的辩护有系统的判断方式,能帮你梳理现在的情况在哪个节点、接下来有哪些可行的选择。
骗取贷款罪的边界,说到底是一道证据和要件之间的选择题。违规包装不等于犯罪,帮人整理资料也不当然构成共犯。但这个罪名一旦启动刑事程序,留给辩护的空间会随着时间收窄。冷静看待事实,把证据一项一项理清楚,才可能看清楚后面的路该怎么走。
常见问题
贷款中介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了解涉案金额和银行实际损失情况,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争取在侦查阶段了解案件定性,判断是否存在取保候审的空间。
骗取贷款罪能取保候审吗?什么条件?
如果中介没有主观故意,或者银行属于明知瑕疵仍放贷,或者银行损失未达到50万元本金标准,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申请取保候审的空间就比较大。
贷款中介帮助客户包装资料,会构成骗取贷款罪吗?
如果中介只是协助整理资料,没有帮助客户隐瞒核心资质缺陷或虚构经营事实,主观上没有骗取贷款的犯罪故意,则不满足该罪的主观要件。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骗取贷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