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七部分、19项重点举措。
虽然这不是一份专门针对高等教育的文件,但我们逐字核过全文:共有七处表述直接点名“高等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等教育”“职业学校”;另有九处没有出现高校字样,任务对象却是高校的人员、校内管理制度或高校承担的人才培养职能。
过去几年高教领域最难推动的几件事——评价怎么改、钱怎么发、成果怎么出去、专业怎么调——这次被放进同一份国家级文件的任务体系里,而且相互之间被有意地“挂钩”。
文件拆开:七处直接点名高校
《意见》由七部分组成: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组织实施。
《意见》中直接出现“高等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等教育、职业学校”等字样的共七处,主要分布在四个条目里——第(三)(五)(十八)(十九)条。
另外,《意见》中还有些语句虽然未点名高校,但任务对象覆盖高校的九处表述(判断标准:任务对象涉及高校人员、校内管理制度或高校承担的人才培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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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两张表格可看出,虽然《意见》主要不是在给高校布置新任务,但是在改高校的评价规则和分配规则。这次写得更具体,也留出了制度接口。
我们逐条细看涉及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定位,以及薪酬制度与管理授权
原文一: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
这句话的位置比用词更值得读:它出现在“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之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与国家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并列。也就是说,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参照系不再只是高校之间,而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内部分工。
对学校而言,“定位”最终要落到取舍上——学科布局、平台建设、人才引育,需要能说明各自承担的是哪一类任务;对规划部门,下一轮规划里“不做什么”与“做什么”同样需要论证。
原文二: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同步推进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改革,调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积极性。
这句话里有四个限定语,各有指向:
♦ “逐步建立”——节奏:分步推进,不是一步到位;
♦ “知识价值导向”——依据:从身份、头衔转向实际知识贡献;
♦ “管理规范有效”——约束:弹性建立在规范之上;
♦ “保障激励兼顾”——边界:保底与激励并行,不是只讲拉开差距。
尤为需要留意的是“同步推进……改革”:薪酬制度与机构改革写在同一句里,意味着岗位设置、考核方式与资源配置需要一起调整。只改分配、不动考核,方案往往停在文件层面——这是校内改革最常见的卡点。此外,这一句同时点了“高等学校”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覆盖面不限于少数研究型大学。
原文三: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制度。
这句话虽然没有点名高校,但高校中属于科研类事业单位的部分在覆盖范围内,后续试点与实施细则可据此在编制、岗位、薪酬、用人方式上作出更灵活的安排。
第(五)条:成果“先使用后付费”,以及项目评价与科研范式
原文: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先使用后付费”此前已在多地试点,写入中央文件后,做法要在更大范围推开。对技术转移与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同步解决三件事:许可定价与后付费的结算、追偿机制;先使用后付费在收益确认与国有资产管理上的记账口径;成果效果不及预期时的尽职免责安排。三者不落地,“引导”就容易停留在文件层面。
同一条还有两句与高校科研管理直接相关:探索建立科技项目全过程评价机制,立项时一体部署研发和转化任务,验收时考核应用实绩;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助力提升科研效率。前者改变的是项目管理流程与结题验收标准——转化任务从“结题以后的事”变为“立项时就要部署”;后者对应科研基础设施、算力供给与科研数据管理。
第(十四)条:选题、管理、评价的“三件套”,与赋权、资产单列
原文: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按需部署科技任务,健全需求导向的选题制度、责权利一致的管理制度、应用导向的评价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
三句话分别指向选题、管理、评价,对应科研管理的三个环节:立什么题、谁来负责、拿什么评。“需求导向”要求选题论证说明需求来源;“责权利一致”要求责任、资源与收益相互匹配;“应用导向”会影响结题验收的指标权重。落点都在校内制度文本上——项目管理办法、考核表与验收标准需要同步修订。
后半句针对两个长期堵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解决“谁有权处置”,资产单列管理解决作价入股、许可在国有资产账上如何处理。两项此前已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写入中央文件后,推开的方向是明确的。
第(十八)条:学科专业、职业教育与联合培养,落点几乎都在高校
这一条的四句话,落点几乎都在高校与职业院校。
原文一: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根据产业和科技发展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值得留意的是调整依据的表述顺序:过去专业设置论证,常见依据是办学基础、师资条件与招生就业数据,这次把“产业和科技发展趋势”放在前面。它会直接影响三类材料的写法——新专业申报的论证报告、存量专业的预警与退出方案、学科布局的中长期规划。“提质扩容”也需完整读:“提质”在前、“扩容”在后,整句置于“培养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人才”之下,扩容指向急需领域的供给与结构,不等于各校各专业同步扩大规模。
原文二: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对职业院校,这是一次培养模式的整体改造:课程、师资、实训条件与评价方式需要同步调整,会牵动生均投入与教师工作量核算。
原文三:鼓励企业和高等学校联合定制化培养人才,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教师。
前者是“鼓励”,学校可主动设计项目制、订单式等联合培养方案;后者解决师资来源,但聘任口径、课酬标准与考核办法,仍需学校自行立规。
还要留意这一条的首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它没有点名高校,却是全条的统领——教育、科技、人才在同一套机制里推进,这也解释了学科专业、薪酬与评价为何会出现在同一份文件中。
第(十九)条:人才交流通道、科研人员评价与技能等级
原文一:加快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畅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隐性壁垒”指的不是明文限制,而是档案、社保、考核互认、职称衔接等环节的实际障碍。对人事部门,这既是开展校院、校企双聘与兼职的授权,也意味着校内相关规定要逐项清理。
原文二:加快推动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激励与报项目、发论文、评奖励等适度脱钩,防止简单按人才“帽子”定薪酬、定职称、定待遇。
三个限定词需要完整保留:“加快推动”是节奏,指向尽快推进而非方向倡导;“适度脱钩”不等于彻底脱钩——项目、论文、奖励仍是科研产出的重要载体,要脱开的是考核评价激励与它们之间的简单换算关系;“防止简单按”中的“简单”,反对的是机械、单一的依据,并非否定人才计划的遴选价值。三个“定”则点明要改的环节:薪酬、职称、待遇。
这一处的难点在“先立后破”:旧依据要收敛,新依据必须立得住。贡献、岗位、任务与团队角色如何被确认、比较,需要新的制度工具,不是一句“不唯论文”就可以轻易完成的。这句话的主体是“科研人员”,未限定单位,高校科研人员在内。
原文三、原文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支持用人单位培养人才;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
两处均未点名高校,但高校在其中有两个身份:培训供给方与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本是不少高校继续教育在承接的业务。对职业院校和应用型高校,“新八级工”还提供了接口:技能等级与学历教育如何衔接,实训教师的技能等级如何评价。
该《意见》中目前能确定的是,高校的评价规则与分配规则,被写进了这份中央文件的任务清单,方向是减少对项目、论文、“帽子”等单一指标的简单依赖,提高实际贡献与真实需求的权重。
同时也有尚不确定的内容,譬如具体到每所学校的岗位设置、薪酬结构、评价办法,还有多少配套政策、地方口径和过渡安排,文件没有给出时间表。
把全文收成一句:这份文件对高校的影响,主要不在新增了多少任务,而在评价规则与分配规则的改写。
对管理者,值得盯三件事:配套文件(学科专业设置、科研评价)的措辞与口径变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与“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更灵活管理制度”的试点动向;本校人事与科研管理制度的修订稿——执行尺度最早在那里落笔。
对教师,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前想清楚:如果项目、论文、“帽子”与考核激励适度脱钩,学校拿什么来替代原来的换算方式?答案会直接影响未来几年个人投入的方向。更稳妥的准备,是让贡献变得可说明——承担了什么任务、解决了什么问题、形成了什么可核查的产出。
该《意见》的总要求里还留了一句话:“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对高校而言,“先立后破”就是节奏表:新规则立起来之前,旧规则不会简单取消,转换期里两套逻辑会同时起作用——这既是不确定,也是可以提前准备的窗口。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EB/OL]. 新华网.2026-10-09.
[2]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 [EB/OL]. 中国政府网,2020-05-09.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 [EB/OL].中国政府网,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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