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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水生野生生物放生点投放南亚野鲮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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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水生野生生物放生点内悬挂的标语。
“现在的管理还是形同虚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近日,南都推出广州放生乱象调查报道,曝光了官方指定放生点内无报备成常态、外来物种被误投、代放生明码标价等乱象。报道发布后,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有网友不仅痛批放生是“伪善的行为”,还提出一大疑问:为什么监管会缺位?
斥责伪善放生:
“以为是做善事,其实是在破坏生态”
报道中,番禺区海鸥岛一名正在放生泥鳅的老人被问及是否报备时反问记者:“我们在做善事,干嘛需要报备?”这一幕让不少网友感到荒诞。
有网友评论认为,部分放生行为其实是在破坏生态,“更多的生命因为不科学的放生而消失”。有评论更加直言,人工饲养的动物在野外难以生存,“只有中间商赚得盆满钵满”。
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卓诚在受访时表示,古代放生基本只能选择投放当地的原生物种,而现代社会养殖业发达,生物的引种越来越多,导致人们更容易接触到外来物种和基因改良个体,“好心办坏事”因此频发。
他还特别提到,舆论常把鳄雀鳝等个别外来物种视作洪水猛兽,但对如今华南水域造成事实入侵的罗非鱼、麦瑞加拉鲮等物种缺乏足够重视。而放生人士常采购的鲤鱼、鲫鱼、黄鳝、泥鳅等人工养殖种群,在放生后也会造成野生种群的基因污染问题。
广州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也在接受咨询时明确,鲤鱼不属于适合放生的种类,建议改放同属鲤形目的四大家鱼(青、草、鲢、鳙鱼)。同时还提醒,若放生鱼苗,还需由养殖场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若真心实意想做善事,参加正规的慈善活动可以行善积德,何必只靠放生这种行为。”有评论如是说。
质疑监管缺位:
“管理形同虚设,多重罚几次就好了”
除了斥责违规放生的行为以外,有不少网友质疑官方的监管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此前,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有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人员就一起违规放生的线索回应媒体时称,执法人员“基本上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性质恶劣的会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广州市也未有公布过依据《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的案例。更有放生团体选择转战佛山等周边地市,理由是“当地对放生活动管理更松”。
“现在的管理还是形同虚设。”微博科普博主在转发南都报道时如是点评。随后又有不少网友对此进行跟帖。
有另一位科普博主则认为,目前光靠宣传几乎不可能达成规范科学放生的目的。“再怎么宣传,仍然有人固执地认为罗非鱼之类的外来物种也是一条生命,反过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你‘没爱心’。所以对他们重罚几次就好了。”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广州以外,北京、上海也存在放生失管的现象。有公开报道披露,北京市“打游击”式放生屡禁不绝,放生者自称每周都要更换放生地点;上海市多个部门曾联合发文,规范公共水域放生活动,但收效甚微。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建议,政府部门应在放生活动频繁的重点水域,完善监控设备进行常态化监管。若发现有违规放生的行为,应对其进行惩戒并适时公开案例,在一些放生活动频发的时间节点,监管部门更应该加强布控。
周卓诚则认为,监管部门要把执法重点放在社交平台上宣传及组织放生众筹的人,以及不懂科学还策划大规模放生的人身上。“官方把‘领头羊’管住了,对下面的参与者自然就有一定的震慑效果。”
部门回应
上月已对一名违规放生者发出责改通知书
针对报道中曝光的广州市荔湾区水生野生生物放生点出现的各种乱象,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在10月10日进行了回应。
荔湾区农业农村局介绍,荔湾区放生点设于花地街道花地河恒荔湾畔西北门亲水平台,为该区唯一水生生物合规放生场所。放生点配有公示牌,明确放生报备流程、允许放生本土物种清单、禁止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目前,官方已经留意到,周末早上会有放生团体集中在该河段开展放生。
回应中提到,按照《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指引(试行)》,放生主体须提前3个工作日线上申报物种、数量、来源等信息。但放生报备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其在政务服务网对应的事项为“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咨询”。市民到放生点放生,并非强制要求事先报备。由于放生活动无强制事前报备要求,放生行为具有随机性、分散性特点,农业部门难以做到全时段监管。
针对南都曝光放生团体投放露斯塔野鲮以及人工改良的鲤鱼、泥鳅等物种的行为,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回应称,按照《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放生活动只能投放规定名录内的本土物种,严禁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
“对暗访反映的未经报备、违规放生问题,我们会马上开展核查溯源工作。”荔湾区农业农村局还透露,针对周末、民俗及宗教节日是放生活动高发时段的特点,官方已将上述时段作为重点监管窗口。而在今年9月,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已对1例违规放生的行为人发出责改通知书。
下一步,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优化巡查排班,重点强化周日、民俗和宗教节日等放生高峰期的现场监管,采取错峰巡查、不定时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压实管控。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向放生团体普及放生报备要求、外来物种危害,引导群众科学放生,对查实的违规放生行为依法处理。
此外,荔湾区农业农村局还对处罚尺度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官方根据《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查处违规放生行为,对于情节轻微,经及时制止未造成生态危害的,以现场普法、批评教育为主;但由于部分放生行为具有瞬时性,放生完成后涉事人员随即离开,在执法中存在难以确定违法行为当事人、固定现场证据等客观困难。
接下来,荔湾区农业农村局会进一步完善现场取证手段,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根据违法情节依法查处违规放生行为。
南都调研总第1044期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陈卓睿 李竹 实习生 田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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