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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道路通行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宣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宣恩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转为常态化长效管理。
二、整治区域
宣恩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等周边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越线停车、随意变道、压实线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停车等影响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全域精准管控。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和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执法惩戒曝光。对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媒介,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
(三)清理占道违停隐患。对违法停放、阻碍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强制拖移,及时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保障道路畅通。
(四)严处阻碍执法行为。对拒不配合、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安全出行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摒弃交通陋习,践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理念。
特此通告
宣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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