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时间:2026-10-10 17:18
导语:2025 年 10 月 7 日,贵州省遵义市市辖区遵义东原新蒲 45/61 号地块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1.2 万元。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总包、监理、专业分包四家单位被认定为事故责任主体,多名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事故及项目概况
事故时间:2025 年 10 月 07 日 16:30 事故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市辖区,遵义东原新蒲 45/61 号地块项目 事故后果: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1.2 万元 事故批复:遵义市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参建单位清单
- 建设单位:遵义东原励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贵州同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分包单位:贵州硕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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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责任单位违法违规情况
1、遵义东原励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AJY9LKX0 责任情况:违法将外墙涂料及线条装饰工程肢解发包给贵州硕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整体安全管理混乱,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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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5LAKXK 责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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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2268XB 责任情况: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缺少有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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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州硕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C3U3PJ82 责任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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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责任人员与后续处置
本次事故涉及责任人员:任*秀(事故遇难人员)、张*方(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胜(专业分包单位其他责任人员)、林*(专业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 下一步,遵义市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并向有关发证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四、行业警示总结
外墙装饰类分包工程属于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建设、总包、监理、分包四方责任链条必须压实。
- 建设单位禁止违法肢解发包工程,做好项目安全统筹协调,不能以发包为由转嫁安全管理责任。
- 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总包总责,对所有进场分包单位统一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现场安全巡查。
- 监理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安全履职情况开展核查,不能只盯着总包,对分包现场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闭环。
-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做好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备注:本文依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事故公示整理,仅作安全警示教育使用,全部事实以官方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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