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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第375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消防、安防智慧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投诉作出裁决,认定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信网·信号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第375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消防、安防智慧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投诉作出裁决,认定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由中益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内蒙古康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后,因不满质疑答复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提起投诉。
投诉人一共提出五项投诉事项:一是采购文件设置超长质保期,脱离项目本质,涉及违反政府购买服务最长不超三年相关规定。二是采购文件设置项目零预付款、3年超长付款周期、强制企业全额垫资建设违法。三是采购文件当中设置多项与项目履约无关的建设工程类资质及人员要求,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且无端增加项目成本。四是采购文件强制索要额外货物或服务,转移供应商自有产权设施设备属不合理履约条件,严重违法违规。五是采购文件要求配备与项目无关的建设工程专业人员,人为抬高项目准入门槛。
经财政厅审查,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2、4、5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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