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金市壬田镇,一个南方丘陵环抱的乡镇。刘先生站在自家未建成的宅基地边,望着不远处那片越圈越大的宅院,已经想了八年。
一、一口鱼塘,当天就被叫停
2018年1月,刘先生在本村一块旱鱼塘边刚动土,当地镇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当天赶到现场,当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但这一停,就是八年。
时间要往回拨一年。2017年5月,刘先生所在村民小组经市国土部门批复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他签了拆旧协议,老房已拆。据刘先生讲述,当年他选定建房地址准备动工时,曾遭到同村另一村民小组钟某帮七兄弟及其亲属百余人围阻,他当场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处置。2018年1月再次尝试动工,便有了上述那份停违通知书。此后他多次咨询审批进度,始终未获明确的下一步指引。
据镇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记载,2017年11月国土部门与规划部门曾到刘先生建房地块踏勘,认定该地块“部分为旱鱼塘、荒地组成”,要求履行公示程序和村小组评议。刘先生承认自己急于开工、未走完程序,但他不解的是:自己填一口鱼塘尚且当天被叫停,为什么有人占了大片耕地、伐倒成材乔木、把院墙砌到公路边上,却八年未见同样力度的执法?
二、越圈越大的院落
刘先生口中的“别人家”,是同村钟某帮兄弟七人。据刘先生提供的反映材料,钟家2015年将原有九间土坯房拆除重建,在原址基础上向前扩建约20米;而 2018 年镇政府答复书记载为 2013 年拆旧建新。两者相差两年,有待主管部门调取建房审批档案核实。
时间不论哪一年,真正的问题在于扩建的方式。据刘先生称,钟家为所谓风水需要,将房屋前方原有鱼塘开挖拓展,改造后水塘面积约为原鱼塘十倍。而真正让刘先生无法平静的,是近年仍在持续的新动作。据反映材料记载,2025年11月,钟家七兄弟在自家房屋后方未办理审批手续,伐倒胸径约20公分的乔木,大规模开挖土石方,违规修筑面积达一千余平方米的后院,并在距县级公路不到2米处新建五间猪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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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图示:现场照片・钟家屋前水塘】
据刘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钟家房屋后方坡地被大面积开挖,红土裸露;许多树枝横躺在土坡上;一道新砌的水泥围墙紧贴公路弯道,标注显示距路面边缘仅约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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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图示:现场部分照片·新砌围墙、红土裸露、被伐倒的乔木】
一千余平方米的后院是什么概念?据当地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村民一户宅基地面积有明确上限,通常在百余平方米量级。当然,刘先生一方也坦言,钟家七兄弟若各自分户立户,政策允许“一户一宅”,问题在于,扩建的部分是否都在各自批准面积之内?谁来量、怎么量、量完怎么认定?这些问题,至今没有书面答案。
三、被代签的“满意”,和五个月的“处理中”
2018年刘先生就钟家砍树、占地、围墙等问题向壬田镇政府信访。当年9月26日,镇政府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这份答复书逐条回应了他的诉求:砍树发生在2013年,按《行政处罚法》二年追责时效已过;占用围墙一事2017年6月经村干部调解签了协议;占用荒塘“与村民达成了共识”;占用粮田“四十年前已协商好”。
但这份答复书回避了一个核心问题:钟家的实际占地范围到底有多大?超批准面积多少?地类是什么?答复书通篇没有实地测量数据,而是用“已调解” “已共识”“过时效”来逐条消解。
答复书自身留下两处值得追问的地方。其一,若钟家2013年已建成,何以 2017年6月才因围墙占地发生调解?这份调解协议恰恰说明圈占行为至少延续到2017年,与“2013 年一次性行为、过二年时效”的前提并不完全吻合。其二,所谓“四十年前已协商好使用钟某连的基本粮田”,按 2018 年倒推四十年为 1978年,而江西农村1982年前后才普遍分田到户,1978年农村土地全为集体所有,“钟某连个人基本粮田”这一客体当时是否存在,本身值得追问。
关于二年追责时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占地、持续圈地是典型的继续状态,只要还在占着、没恢复原状,追责时效就不起算。更何况2025年11月新发生的开挖、建猪舍等行为,距2026年4月投诉不过五个月,距2018年答复书更有七年之隔,无论如何不在“已过时效”的射程之内。
这份答复书的送达回执上,收件人签名栏不是刘先生本人。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度评价,两栏均勾选了“满意”。刘先生称,他本人从未确认过这份“满意”,也不清楚30日复查期限从何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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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图示:2018 年送达回执单・收件人栏为“周某林(代)”】
2026年4月,刘先生与另外两位村民联名再次投诉。4月14日,投诉通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网上平台提交。次日即收到转办告知:“已交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办理。”此后五个多月,办件状态始终显示“处理中”,未收到实地核查通知,未收到书面认定结论。
四、结语
其实刘先生的诉求很朴素:一是请主管部门派员到现场,对钟家七兄弟实际占地范围、地类性质、距公路距离进行实测,出具书面认定结论;二是对2025年11月以来新发生的开挖、伐树、建猪舍等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对他本人建房审批为何搁置八年,给予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户一宅、耕地红线、公路安全,这些写在法律法规里的制度,之所以能让农民安心,靠的不是墙上的标语,而是执法时同一把尺子量到所有人身上。刘先生自己未批先建被当场制止,他认;但同样的法,为什么在另一处院落上,却以“调解”“共识”“过了时效”逐条了结?
围墙是否越界、开挖鱼塘是否占了基本农田、公路边上的猪舍是否合规,这些都需要实地测量和书面认定。我们期待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如实认定、书面答复,给刘先生一个明确说法,也给村里其他村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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