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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番遗事历鉴》之环境史料价值探析
成赛男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
摘要: 《镇番遗事历鉴》是一部记载明代至民国时期甘肃民勤地区的环境变迁的私修编年体志书,时间跨度达500余年,内容丰富,史料价值突出,尤其是其中所载西北地区环境变迁史料,弥足珍贵,可惜目前学界利用者尚少。笔者认为,在《镇番遗事历鉴》基础上,结合清代实录、档案、正史与官修方志资料,可以建立较为客观的民勤地区环境变迁的数据库,为研究西北地区过去500多年气候变化与环境变迁,提供良好的基础性史料。
关键词: 《镇番遗事历鉴》;环境史;民勤地区
目录
一、《镇番遗事历鉴》简介
二、《镇番遗事历鉴》中环境信息的记载特点
三、《镇番遗事历鉴》中灾害记载与其他来源史料的对比分析
结语
我国丰富而多样的历史文献记载,为环境史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便利。然而,相对于经济文化发达、史料丰富的东部地区,西北地区则因历史、经济等因素而资料少,时间跨度长、记载资料具有连续性的环境史史料,则更为少见。《镇番遗事历鉴》是一部私人编纂的记载甘肃民勤地区自然与社会方面情况的史志性文献,是研究地方社会经济与环境变迁的重要资料,目前学界对其利用尚少。笔者期望能利用《镇番遗事历鉴》中灾害与环境变迁记载,考察我国西北地区历史上的气候与环境变化情况,为此,便结合多种来源资料,对本书的灾害记载和多元环境史料进行严谨考辨。
对各类历史文献中所涉及的气候、环境信息的利用与辨析,前辈学者已经实践了多种重要的方法。如葛全胜、张丕远利用数学模型方法对历史文献中的气候信息进行了宏观评价,他们认为,一般而言,官方记载的内容准确度高于私人笔札,私人笔札的准确度又高于地方志。满志敏等提出了“4个优先”原则,即原始优先、校勘优先、价值优先和互相参照,来对此类资料进行整理使用;并指出,随着时间和区域的变化,旱涝分布的资料系统会出现差异问题。此外,杨煜达对清代档案资料中的气象资料的系统偏差及检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上述这些研究成果及其方法为本文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
本文就《镇番遗事历鉴》中长达几百年的环境变迁信息的记载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并将其与明清时期的正史、档案、实录、官修方志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系统讨论该书在灾害书写及环境史料方面所具有的价值,为后期西北地区环境变迁研究提供史料支撑。
一、《镇番遗事历鉴》简介
《镇番遗事历鉴》(后文简称《历鉴》)是一部以编年为体例,记述自明朝洪武三年(1370)起,迄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止,包含了传统志之地理、行政、军事、经济、风俗、人物、杂记等诸多内容的地方志书,全书共12卷,仿《资治通鉴》例,广搜旧记,结撰编辑,内容包罗万象,史料丰富。该书主要作者为谢树森,原名谢播远,字建唐,号晴桥,别号螺川,清嘉庆四年(1799)生,同治九年(1870)殁。谢广恩为谢树森之孙,《历鉴》中晚清民国部分为其所续。
李玉寿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发现了《历鉴》手稿,经过长期努力,对其进行了整理校订,于2000年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首次出版,惜流传范围较小。此后,刘润和对该书进行系统校注,2022年12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了《镇番遗事历鉴校补》,希望通过校补和再版,使这部内容丰富、价值颇高的私修地方志书得到学界更多的关注和利用。
《历鉴》一书,对民勤一地之社会、经济、文化、军事乃至环境变迁,具有丰富而连续的记载,并保留了不少已遗失的私人编纂史料中的记载。相对于史料丰富的东部地区,西北地区的文献体量整体而言偏少,关于一个局部地区的环境变迁的连续性记载则更为难得。《历鉴》对民勤地区明代至民国时期环境变迁有连续而翔实的记载,其中留存的多样化的环境史史料,价值颇高,异常珍贵,可为深入研究我国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社会变迁与环境演变提供不可多得的基础性资料。
李玉寿、吴疆等学者最早提及《历鉴》的史料价值。近年,此书逐渐进入更多学者的视野。如潘春辉教授认为,该书记录了“明清以来在人类活动作用和影响下民勤生态环境的演变史”;其文章引用《历鉴》中有关水环境、虎灾以及风沙灾害的几则史料,认为民勤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是西北地区生态变迁的缩影,但没有做更深入的考察。刘兴成、任长幸《明初至民国(1368—1937)民勤地区盐池分布与变迁———以〈镇番遗事历鉴〉为中心》一文,系统利用了《历鉴》中的与盐湖相关的史料,分析了民勤地区盐池的变迁趋势及其原因。就整体而言,学界对这部文献的深入研究和系统利用尚少。
二、《镇番遗事历鉴》中环境信息的记载特点
上文已言明,《历鉴》体例特殊,系事于年,内容丰富。谢广恩在“补序”中指出:“吾祖(谢树森)经年不懈,广收旧记,博采群书,凡可寓目者,莫不穷究深讨,详加校勘。”谢树森尝曰:“《历鉴》虽不足博大雅一览,然所取之事,皆本前记,稍不敢附会穿凿。”可见,谢树森在编撰此书前是本着有据可查的严谨态度来搜集材料的。从正文看,全书不但引证了正史、官修方志,而且还引用了不少地方文人的笔记、宗谱、杂录、诗赋等,其中不少珍贵的私人编纂史料目前已经不存于世。
谢树森编撰《历鉴》之初“参诸稗官野史”,后谢广恩对此进行删减、增补,此两位编撰者的意图,对《历鉴》中历史上的环境变迁信息记载的真实、完备与详略程度有直接影响。那么该书对社会环境及各种灾害情形的记载是否真实?对灾害记载是否详细?其可靠程度究竟如何?
谢广恩在对《历鉴》进行增补和评论时,以“广恩补记”与“广恩谨按”为标记。谢树森卒于同治九年,但咸丰末年就有“广恩补记”,而自同治元年开始的行文中,便不见此类用语,推测自同治元年起的内容,皆为谢广恩所续。对比同治前后《历鉴》的体例、内容,则基本保持一致。
甘肃民勤地区,属于大陆性沙漠气候,寒冷干燥、降水稀少、昼夜温差大,干旱、大风、沙尘、冰雹、霜冻等都会给当地农牧业造成重要影响。通读全文可知,在编撰《历鉴》过程中,作者对事关民生的灾害情形非常重视,因此各种类型的灾害,都在其记录范围内,如水、旱、寒、雹、沙、风、虫、地震、疫灾等都记录在内,甚至还有极端高温引发的农业歉收的记录。尽可能收集各类影响民生的环境事件和气候异常事件,是谢树森的编纂意图之一。谢广恩对《历鉴》的删减、增补,则体现出与其祖一脉相承的编撰思路,他非但不会删去关于自然灾害的记载,而且还会对遗漏的灾情进行补记,如“雍正二年:广恩补记,据《奥区杂记》,是年春,大雪,气温寒极,马匹倒毙者三百二十一匹”。
除了对灾害类型记载较为全面外,对灾害事件的记录也尽可能完备,如《历鉴》对不少灾害事件与天气情形的记录,其详细程度远超正史和官修方志等文献。对异常天气现象的描写,能够精确到所发生的时刻,如对一次典型的沙尘暴天气的描述:“康熙三十四年(1695),夏五月十三日午时,飓风骤起,天地昏霾,降黄土,攒积寸许。树木多折,危房亦有坍塌者。牧人牲畜,损失甚巨。”而对一年之中所发生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的记载,也并非简单地一笔带过,而是能够体现年内的变化。以乾隆五十年(1785)为例,“秋霜早侵,秋禾罗害。沿河湿地,糜谷居多,霜后未实已枯,收获甚微。……冬多飓风,飞沙蔽日,漫天混沌。交腊后稍转,然元日一过,又复卷土重来,三月不息”。可见,当年除了秋季霜灾外,在冬季还发生了严重的沙尘暴。
这种对年内气候变化过程的详细记录,同样能从谢广恩所增补部分找到,如:“嘉庆六年(1801),四月降雹,继以阴寒,春麦委顿……迨月中,始渐温暖,田亩初具萌发之象。八月中秋,……继之以暴雨滂沱……九月,黑霜降,苑圃果蔬,尽成污漫。是年大馑。”可见前后两位编撰者的编撰思路基本一致。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对异常天气,无论致灾与否,两位作者都非常敏感,对此作着重记载。由于民勤地处西北干旱半干旱区,连续降水非常难得,故《历鉴》对当地夏秋季节连续性降水,无论成灾与否,都会记录。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载:“八月,淫雨霏霏,延绵四十一天,迄九月初方霁。牧民承其泽。”又如,光绪二十七年(1901)载:“七月,柳林湖淫雨绵绵,逾旬不息。民畏水患,乃集资设二坛。”
除了天气、气候,《历鉴》还密切关注各类环境要素的变化,文中有不少对民勤周边自然景观及其变化的细致描写。如:“宣德九年(1434),武山旧有灵泉……山脚下潴水成潭。沿溪东流,一路长堤千里,杨柳叠碧。”广恩谨按:“幼时随父兄登苏武山……苏泉已渐干涸。”又如道光二年(1822):“镇番沙碛卤湿,沿边墙垣,随筑随倾,难以修葺。今西北边墙,半属沙淤,不能恃为险阻……至于东南边墙,沙淤渺无形迹……且红崖堡东边外如乱沙窝、苦豆墩,昔属域外,今大半开垦,居民稠密,不减内地。沿东而下,移丘换段,迤逦直达柳林湖,耕凿率以为常。至于角禽逐兽,采沙米、桦豆等物,尚有至二、三百里外者。……冬,气温遽升。十一月,红沙堡一桃树开花。”诸如此类的自然景观记载,能为我们客观地考察民勤地区自然环境变迁提供依据,是西北地区记载自然环境变迁的珍贵史料。
纵观《历鉴》长达560多年的史料记载,两位编撰在对自然环境及灾害事件的记载上没有大的差异,都具有灾害种类齐全、记录完备、过程详细、自然环境信息丰富等特点。
三、《镇番遗事历鉴》中灾害记载与其他来源史料的对比分析
为了更客观、系统的考辨该书中关于水旱灾害等记载,笔者尽可能搜集多元化的史料,以《历鉴》为主,辅以正史、实录、档案及官修地方史志等文献,建立了“民勤地区环境气候信息数据库”。主要利用的文献资料如下:正史、实录、《甘肃生态环境珍档录(清代至民国)》、《清代奏折汇编———农业·环境卷》等。此外,还重点利用了《甘肃省历史气候文献资料(公元前—1949年)》、《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增订本),以及袁林所著《西北灾荒史》等。其中,《甘肃省历史气候文献资料(公元前—1949年)》中的史料,摘抄自历代史、志、档案,基本为原文摘录。实际上该书对历代正史和官修方志中相关资料的搜集最为系统,而所收的档案资料则主要是民国时期的档案,而非明清时期。袁林所著《西北灾荒史》,是西北灾害研究的权威性著作,无论是史料考订还是对明清实录、档案的利用,都非常全面。
从《历鉴》自洪武三年起迄民国二十五年止,共560多年的记载中,共提取环境、气候信息248条。根据具体内容,将这些信息分为以下几大类:(1)天气、气候信息:有阴晴冷暖、霜、雪、雨、雹、风、沙等;(2)环境信息:动植物种类及其分布,泉、河水情与形态,风沙状态等;(3)社会信息:农牧业丰歉、水利建设、水利纷争、灾害赈济、物价腾跌、祈雨仪式、垦殖情形、城堡迁废等;(4)灾害信息:水、旱、霜、虫、雹、疫、地震等不同灾害类型及灾情。其中,与天气、气候相关的灾害记录,共计90余条,包含了对当地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种致灾天气、气候类型。此外,还有近160条内容丰富且记载详细的地方社会环境演变信息。但有近20个年份仅提到“饥馑”没有提及原因,根据民勤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推测,除兵灾等特殊灾种外,此地的饥荒通常与水旱灾害密切相关。可见,《历鉴》俨然一部民勤明清时期的关乎民生的内容丰富、所载无巨细、具有突出史料价值的社会发展史著作。
由于《历鉴》对民勤一地社会情形与环境演变状况记载甚为详细,若想以多源史料分析其可靠性,则只能就灾害记录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因为此一类信息,其他文献也最有可能记录在卷。下文即依据数据库中具有不同资料来源的灾害记载,对自《历鉴》中所提取的环境史料的可靠性进行深入分析。
从现有资料,如明代正史、实录和官修地方志中,仅得7条有关民勤灾害的直接记录。其中有2条史料与《历鉴》中的记载相似,但没有《历鉴》记载得那么详细;另外5条记录则不见载于《历鉴》。从《历鉴》中共提取39条民勤地区天气、气候灾害资料,除上文所言的2条得到官方文献的印证之外,其余37条资料很难找到其他资料佐证。究其原因,大概是当时民勤的开发以军屯卫所为主,区域开发程度有限,无论是官修方志还是正史、实录,都难见到与此地直接相关的灾害记载。
清代中期以后,民勤地区得到更大的开发,相关灾害记载也随之增多。以正史、实录、档案为一类材料,官修方志为一类资料,将之与《历鉴》就灾害记录做对比,得出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是《历鉴》所记载的灾害信息,其他两类资料不录;其二是《历鉴》所载的灾害信息得到其他两类资料的佐证;其三是《历鉴》所载的灾害信息与其他两类资料矛盾。
首先,《历鉴》记载了许多其他两类资料缺载的灾害信息。自清顺治元年(1644)至民国二十五年,《历鉴》所载与天气、气候等自然因素相关的民勤地区灾害信息,共计73条;正史、实录与官修地方志直接记录民勤地区灾害信息的史料则不足20条。本文所谓的“直接记录民勤地区”是指不含武威或甘肃这样更大范围的灾害信息。由此可见,《历鉴》编撰者旨在反映民勤一地社会环境的变迁情形,广征博引多种官私史料,因此所载内容也较其他资料则更为丰富。这也正体现了该书所录内容多为其他史志资料所不载的特点,在环境史料方面,《历鉴》具有珍贵的学术价值。
其次,《历鉴》所载内容得到其他两类资料的直接或间接印证。此类灾害信息也近20条。通常,若有其他资料直接佐证的灾害情形,《历鉴》记载得更加详细。以康熙四十一年(1702)雹灾为例,《道光重修镇番县志》卷10记载:“六月大冰雹。”《历鉴》则记载:“六月初六日,早间天晴,户有晒衣之俗,家妇竞相出衾服。方三刻,西天有云翻滚而来,急急焉,有排山倒海之势,俄即冰雹下矣。初,粒大如豆,屋盖叮叮然。继则渐巨,殆其极,差比鸡卵,掷地嘭嘭,而楼屋古尘纷落,似有不克承接之险。幸而短暂,人畜勉保,然田禾被灾甚烈。”此外,《历鉴》中还有部分被其他两类资料间接印证的记载。以光绪三十四年(1908)为例,《甘肃省历史气候文献资料(公元前—1949年)》记载“甘肃旱”;《历鉴》则记载曰,民勤“大旱……设坛祈雨”。两相印证,则可知《历鉴》的记载较为可靠。
最后,《历鉴》所载的灾害信息与其他两类资料所记存在矛盾。这类灾害信息主要为以下两条史料,需要具体分析。
其一,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高宗实录》记载:“十一月:赈贷甘肃皋兰……镇番等二十六厅州县本年水、雹灾民籽粮。”《历鉴》则记载:“是秋大旱,秋禾被灾甚巨,草场如洗,牧人多叹息之声。……冬无雪。”上述两条记载,灾情种类不同,那是否时间上有先后呢?清朝顺治年间,报灾制度逐渐完善、规范:“夏灾限六月终,秋灾限九月终。”然而,甘肃气候寒冷,节候晚于内地,六月下旬才开始夏收,因此,报灾制度与内地有差异,如乾隆七年(1742)规定,甘肃报灾“夏灾不出七月半,秋灾不出十月半”。可见,当年《清高宗实录》记载的十一月灾情信息,应包含了民勤秋灾情况。那么,民勤当年究竟是水(雹)灾,还是旱灾,是史料记载讹误,还是多种灾害并发,似乎需要更多证据。
其二,乾隆三十九年(1774),《历鉴》记载:“五月,邑内乌鸦蚁集,几成横灾……七月,多热风,麦莠浸湮,以水浇地为甚。刈麦之季,又复阴雨连绵,延时误期,徒致收获锐减。县民有缓征之请,未准,道有怨声。”《清史稿》则载“八月,镇番旱”。那么,乾隆三十九年民勤地区究竟是水灾还是旱灾?查阅《清高宗实录》,乾隆四十年(1775)记载:“七月,蠲免甘肃皋兰、武威、镇番、宁朔、灵州、平罗等六州县并沙泥州判三十九年分水灾、旱灾额赋。并豁免镇番、平罗二县水冲沙淤地一百六十六顷九十亩有奇额赋。”可见,当年民勤确实是遭受水灾,《历鉴》记载无误。然而,《清高宗实录》记载当年豁免水灾额赋,而《历鉴》却记载“缓征之请”并未获准。那究竟情况如何?查阅前后几年《清高宗实录》之记载,发现乾隆四十六年(1781)暴露的“甘肃捏灾冒赈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时,就已经影响到地方官员的灾情奏报和灾后救济。据此认为,《历鉴》记载相较正史、实录更为客观地反映了当年的受灾始末,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乾隆高度重视灾害奏报,即位之初,就发布“严谨地方官匿灾谕”,力图破除雍正年间形成的“匿灾”“讳灾”陋习。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布政使王廷赞奏报甘肃大旱。当年,甘肃发生苏四十三为首的河州起义,和珅、阿桂等上奏“连遇阴雨”,围剿“贼匪”行动因此受困,这与甘肃地方官所奏“连年大旱”情形迥异,于是乾隆决心彻查,甘肃历年捏灾舞弊才得以揭露。由于该案持续时间长、牵涉范围广、侵蚀钱粮数额巨大,被后人称为“清朝第一大贪污案”。由此可见,由于缺乏利益因素,地方性的私人著述对自然灾害的记录,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综上,《历鉴》所载诸事集中于民勤一地,而正史、实录、官修方志等史料所载,直接关于民勤一地的内容较少,因此《历鉴》中不少与环境相关的记录无法得到其他史料的佐证。但在各种类型史料皆有记录的情况下,《历鉴》记载的情况则明显更加详细。而当不同史料记载相抵牾时,《历鉴》的记载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可见,虽然正史、实录、档案、方志与私人编撰的各种类文献资料,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疏漏、错误,互补、互勘后才能得到更客观的认识。
结语
《镇番遗事历鉴》是一部体例特殊的私人编撰的编年体志书,记载了民勤地区长达560余年的社会发展历程,广征博引、详略得当,堪称研究西北地方史的珍贵史料。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历鉴》记载了许多他志所不载的天气、气候、灾害、植被、地貌、水利等诸多社会环境变迁的信息,内容丰富且多元,在西北地区史料相对有限的情况下,更具有突出的史料价值。
《历鉴》虽由两位作者编撰而成,内容跨度长达560余年,但记载体例保持一致。其所载环境史料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丰富:记录了对民生具有影响的各种类型天气、气候灾害,以及丰富的自然环境变迁现象。第二,描写细致:对各种自然环境要素的记录非常细致,不仅致灾与否都会记载,而且有较明确的时间信息,史料精度较高,为考察年内和年际气候变化与环境变迁提供依据。第三,可靠性较高:与同时期多种类型历史文献相比,《历鉴》显示出所记内容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是关于民勤一地不可多得的地方变迁史志文献。
总之,笔者认为《历鉴》记载内容广博、细致,较为可靠,以《历鉴》为基础,综合利用清代实录、档案与正史、官修方志等资料建立民勤地区环境变迁的数据库,可为考察西北地区过去560多年气候变化与环境变迁提供资料支撑。
本文原载《清史论丛》
注释从略
明清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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