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初显。2025年,全省国控断面好Ⅲ水质比例达到91.2%,较2020年提高12.4个百分点,改善幅度较全国平均水平高4.4个百分点;建成美丽河湖23个,长江(马鞍山市段)等7个案例入选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数量居全国第3位。
安徽地处华东腹地,境内河湖密布、水系发达。我省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纳入美丽安徽建设总体布局,编制印发《安徽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全域、序时、分类推进。对纳入清单的201条河流建立“一河(湖)一策一图一档”,在已建成23条基础上,今年再建成25条,到2027年建成率达40%以上,到2030年达70%。
分流域来看,在长江流域保护修复上,我省清退非法码头234座,整治违规项目275个,释放修复岸线66.7公里;长江干流安徽段水质连续11年保持Ⅱ类,2025年出境断面总磷浓度较2015年下降38.9%。
在淮河流域上,我省强化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等污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累计治理5137个;2025年,淮河干流安徽段水质全线达Ⅱ类,流域优良水质比例提升至86.7%;蚌埠“靓淮河”工程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典型案例推介。
新安江流域升级打造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推动单一资金补偿向多元补偿转变;新安江出境水质持续优于Ⅱ类,流域好Ⅲ水质保持100%。
巢湖流域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9.49万公顷,建成100平方公里环巢湖十大湿地;2025年巢湖东半湖历史性达到Ⅲ类,连续5年未出现大规模蓝藻集聚;十八联圩湿地修复获评“联合国生态系统修复十年”行动优秀案例。
此外,我省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地级市用水权交易全覆盖;累计修复减脱水河段84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以上,城市和县城建成区412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推动14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39个化工园区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在水生态修复上,我省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连续5年获国家考核“优秀”。2025年长江安徽段土著鱼类物种数比禁渔前增长47%,长江江豚数量达293头;极度濒危物种鳤鱼时隔45年重现巢湖,东方白鹳首次在巢湖筑巢繁育。(记者 罗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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