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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自查及交叉互评工作片区会在淄川法院寨里法庭召开。市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少红出席会议,市院协管领导吕兴勇,赔偿办主任(主持民一庭工作)史华振,民一庭副庭长赵树一等领导陪同调研指导。淄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红陪同调研,淄川、博山、沂源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及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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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寨里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热心大妈”调解室、“政协+”特色调解室等办案办公场所。随后召开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各法院分管院领导依次介绍了本单位自查互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各法庭庭长结合法庭实际,对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互相点评,与会人员还围绕法庭创建典型案例识别、培育工作展开热烈交流。
对于如何抓实抓好下一阶段法庭创建工作,石少红副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创建责任。各法院要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锚定最高法和省、市法院相关要求,以过硬审判质效为根基,促进基层矛盾化解,提高司法满意度,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要强化品牌培树,做好示范推广。各法院要强化对法庭工作的支持保障,常态化梳理提炼法庭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案例,立足法庭实际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成果,夯实法庭特色建设根基。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升。各参会法庭要充分用好本次互评互查契机,互学互鉴、对标提升,对照创建标准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巩固创建成效,推动法庭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淄川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法庭创建经验,对照自查互评发现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提升,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淄川力量。
供稿:审管办 何依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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