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干消防技术服务的公司不太容易,有很多人都说赚钱难了。
消防评估公司,还有消防检测、消防维保公司都这样。钱确实难赚,但如果接了活,没有认真干,出了事是要进去的。
,在这个报告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当时揽到活儿的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干活的项目经理,写报告的3个员工, 公司负责检测的经理,公司的老总、分管技术的副总,全都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地说,出事的是个自建房,在这之前,消防委托了这家公司查隐患、搞个消防检测评估,项目经理到现场了,看到现场有喷淋头,就填写上这栋自建房简易喷淋好用(其实喷淋头进水阀是关的,喷不出来水,就是没用的摆设),防火分隔也没查明白,就填上说是合格的。
结果就出事了,是个重大。这就得追究责任,这活儿是2019年干的,事儿是2025年底出的,过去都6年了,但该追究的就得追究。
罪名都是一样的,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因为你不认真负责,把未经核实的事儿说成是真的,这不行,这就是虚假证明。这其中还有些故事,就是有人并不在现场,但报告上签的名字是她的,这就是假签字,这个签名也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屯哥在这个行业久了,也多少了解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难处。人没办法养得太多,因为每个项目给的钱不多,养人多了没钱发工资,赚不到钱的活儿谁想干呀。
所以在平时就有很多糊弄的现象,比如到场检查、检测有点走马观花,或者睁一眼闭一眼;有些问题没搞清楚,就填写上合格了;有证的人员不到现场,到场干活的人没证;签字混乱,随便代签一下;更有甚者,有的公司都不派员工到现场,直接就给出合格报告了。
这个市场中,存在很多恶性竞争,大家都拼命的压价,结果把价格压下来之后,干活又不赚钱,所以就不认真或开始造假,都觉得出事是小概率,但没想到,狼真的来了。
前些天,应急管理部发了个23号令,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明年还有一年的过渡期,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要求的人数都增加了,不少公司有点紧张,觉得成本又上来了,活儿更不好干了。
市场价格不高,可能有很多原因,有同行低价竞争的问题,也有出钱单位最低价中标的问题,这可能也是个体系化的两难困境,到底应该如何破解呢?
广东这次,这家公司不知道有多少人,但是老总、副总、检测经理、项目经理、检测部门的人员,差不多全进去了吧,这次的追究是重的,但真要论起来,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它不会听你的解释,毕竟造假是犯罪行为,想想那些失去生命的人吧,这个追究也没啥不对。
来靠山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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