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月期间,徐汇法院综治中心法官走进辖区街镇,举办“汇爱未来”涉老巡回审判重阳暨老年月系列普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涉老纠纷案件,并在庭审结束后趁热打铁,围绕赡养、继承、涉老消费等老年人关心的问题开展普法宣讲,切实提升司法保障老年群体服务实效。
在漕河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退休老人黄老伯诉上海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本案中,黄老伯计划出国旅行,报名了某旅行社的旅游团。然而,行程将近,看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发布了安全防范领事提醒,由于担心安全问题,黄老伯放弃了出行计划。虽然该团正常出发,参与游客也都安然返回了,但黄老伯认为当地存在安全问题,旅行社应该退款,几次交涉未果后,他将旅行社诉至徐汇区法院,希望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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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旅行社辩称:“我们认为旅行目的地不存在无法履行合同的客观障碍,大使馆发布的仅为建议,并非禁令……上述情形不符合不可抗力,且我方有一定损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在庭审中进行了调解,双方对退费金额始终存在分歧。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值得一提的是,和黄老伯一起报名的四位朋友也发起了诉讼,因此,在黄老伯案调解结案后,另外四起关联案件也顺利调解,让这起巡回审判发挥了“一案结,多案解”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这一案例,为漕河泾街道居民开展了《签合同那些事儿——签约的风险与应对》专题普法宣传及座谈。
此外,在长桥街道敬老院和华泾镇东湾徐浦党群服务中心,徐汇区法院也分别对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和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在庭审的同时,法院邀请敬老院老人、居委干部、社区老人等旁听。庭审结束后,又开展了相关普法宣传,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取得切实效果。
来源 | 新民晚报
作者 | 孙云 通讯员 张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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