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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 胡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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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小吃摊的女摊主,在遭受一位顾客差评引发的网暴之后,选择了跳河自尽,年仅33岁。
事发三天前,一位顾客在她的摊位上买了10块钱的自选套餐。摊位的规矩,顾客可以拿个篮子在20多种菜里自由选择,如果夹的菜分量不多,摊主会添土豆加满一份;但如果自选已达到一份的标准,就不再额外主动添加了。
当天,那位女顾客已加了满满两盆,摊主胡二妹就没再加土豆,没想到引起顾客不满,事后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帖号召避雷,别去光顾胡二妹的生意:“我买一份肯定要吃饱啊, 玩不起开什么店子呢? ”
这个小摊所在的四川高县庆符镇,总共也就8万人,凡知道“胡二妹铜锅洋芋”的几乎都是本地人。本来在小镇上做生意,靠的也都是熟人和回头客,“避雷帖”又是带定位发出的,当地很多人都刷到了。
网上差评一起,两天内转发量不断增长,很多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没什么好话,服务态度不行、味道不好、不卫生等各种说法纷纷冒出来,生意自然大受影响。
虽然胡二妹那两天还照常出摊,跟顾客们解释、在网上回应各种差评,但都无济于事。她丈夫和姐姐在事后都证实,这事对她打击巨大,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内心接受不了。
在遗书中她说,那两天“我的天空都是黑压压的,心里就又在想哪个哪个又差评了!”这个帖子成了“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永别了,这个黑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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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妹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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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悲剧最令人难以索解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她会选择以死明志?
乍看起来,这是因为她长久以来的生活太艰辛了,再难承受差评这一击,因而有一篇文章标题就宣称:“压垮胡二妹的是差评吗?是生活。”
她在遗言中自述,初中没毕业,16岁就离乡外出打工,勤勤恳恳,生完两个孩子后,摆摊四年来每晚几乎都要忙到半夜1点才能入睡,第二天一早7点又得做早饭,把两个孩子送去上学,再买菜、进货、出摊,周而复始。
普通人的生活,原本就是如此艰辛,手停口停,全年无休。在这种情况下,人异乎寻常地脆弱,因为平日里已承受了太多不为人知的酸楚, 仅仅活着就已耗尽全身力气,最后一根稻草足以压垮骆驼的脊梁骨。
但为什么这个差评如此致命?仅仅是因为她无力承受吗?那不正应了网暴者所说的“老板娘玩不起”吗?事后还有人半是不解半是讽刺地说:“成年人的生活哪有不艰苦的,要这样就死,我都死十回了。”
我想问题不止如此。那个差评之所以让她备受打击,是因为摧毁了她的价值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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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妹的摊位
在自杀前一天,她曾对前来看望的姐姐说,自己不想干了,因为她想不通,自己用心打理生意,食材、卫生都严格把关,为何还会出现这样的差评。她姐姐两口也在当地夜市摆摊卖炒粉,姐夫事后感叹:“她就是太追求完美了!”
也就是说,真正造成她打击的,不只是差评带来的生意变差,而是她陷入了一个伦理困境:“我明明已经尽全力做到了最好,为什么仍然得不到肯定?”
在这种特殊的世界观里,只要自己努力做到极致,那么理应当得到肯定;反过来说,如果被否定,那除非是自己没做好,但做好了却得不到肯定,就怎么也想不通了。
这就像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万万想不到竟然会被下狱治罪,面对莫须有的罪名百口莫辩,那份痛苦足以逼疯乃至压垮一个人,因为他一生的信念都被否定了,悲愤难当之下,他在狱中只能呼告上天明鉴自己的忠诚:“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悲剧之处在于:怀有这种人格特质的,往往倒是善良的好人。因为这种价值观的形成,通常是父母从小教育他们:你做得够好,才有夸奖。太多缺爱的中国孩子,一辈子拼命想变得优秀,就是为了得到那句肯定。
女性尤其容易陷入这样的处境,她们被教导着去为了家人或集体(往往唯独不是为了她们自己),倾尽全力付出,却还被嫌这嫌那,那份委屈、伤心和酸楚,久久难以平复。
从这一意义上说,胡二妹之死,也是对无数女性的一个警醒:你无论怎么做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将自尊、自我价值系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评价上,是极为危险的,不要让任何人有权评判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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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胡二妹的差评
3
在悲剧发生后,轮到当初那位给差评的顾客承受舆论风暴了,她发帖辩称,自己不过是表达真实消费感受,并非有意煽动网暴。很快,这条动态删除了,账户也随即注销。
B站上有一位“一K之念”认为, “不能以网暴的态度去批评当初给差评的人”。“兽楼处”在一篇评论中也强调,在这事当中,“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甚至引用加缪的格言:“所谓悲剧,就是两种合理性的碰撞。”照这样看来,似乎两边都各有道理,摊主固然委屈,但顾客也“只是发布了一条体验评价”,不能因为现在摊主自杀了就骂给差评的人。
顾客当然有权给差评,那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具体在这一事件中,老实说,我也不相信那位顾客仅仅是在“表达真实消费感受”。
如果在一个平台上吐槽,那这还说得过去,但她可是在多个平台发贴避雷,目的可不就是为了煽动舆论冲击生意,以此来报复摊主吗?
那她又为什么给出“很差”的劣评?说到底就只是因为摊主没给加土豆,但问题是本来摊位的默认规定就是如此,只不过这个顾客觉得自己不用遵守这规定,无论自己装多满,她觉得摊主都得给她再加。换言之,她把摊主本来的善意和优惠,看成了自己必占的便宜,占不到就添油加醋,睚眦必报。
既然是平台的“黄金会员”,可见她是有消费力、有话语权、有影响力的,清楚自己发避雷帖的杀伤力,“你让我不痛快,我就搞垮你生意”。她当然想不到这最终竟会造成摊主自杀这样的严重后果,但要说这不算网暴,也不应承担相应责任,甚至不应受指责,那恐怕也低估了人性之恶。
在日常生活中,总能见到这样的人,他们是把消费者“权利”当成了“权力”,仿佛自己花了10块钱,老板就得无条件满足自己过分的要求,因为“有钱就是爷”。而他们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就是看准了小商贩和底层服务人员是最难反抗这样欺凌的。 在对待弱势者的态度上,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格,因为这最能测试出此人是否真正尊重他人。
近几年经济下行,很多人的内心都积压了种种不满情绪,而最安全的释放途径就是对着比自己弱势的人,正如我一位朋友所言,那些参与网暴的人
无所谓正义公道可言,不过是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窝囊胆怯了半辈子,好容易有了一个“出气筒”——彼此素不相识、不会叫也不会让其痛,踩一脚还可以匿名,发泄了邪火也没人找上门来,不过是发表看法嘛,又没拿刀杀人,她自杀,那是她太玻璃心了,和我有什么关系……于是乎,集体作恶的代价,就是这个女人的自戕。从这个事件里能看出来,鲁迅笔下那些冷漠嗜血的看客,从来没有绝迹。
这种恶似乎微小到足以让人回避正视自己的恶,即便造成严重后果,也大可辩解自己没做错什么。先是仗势欺人,后又不肯承认,这种怯懦,正是缺乏道德勇气的必然结果。
我当然知道,仅靠道德谴责无法杜绝这种现象,这次要不是发生惨剧,舆论其实也不会翻转,受害者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讽刺的是,这次那位顾客被网暴,虽然看起来冤冤相报,却可能是施暴者唯一畏惧的因果报应:出来混,都是要还的。那意思是,别做得太过分,不然你自己早晚也会倒霉。
我也曾是网暴的受害者,那滋味不好受,我没有天真到呼吁所有人都抱持对他人的善意,但如果越来越多人都将自己的恶意发泄在弱势者身上,那我们终将收获苦果。这就像每家每户都随意向河道排污,那环境必然会被污染,最后谁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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