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后房子归谁?叔伯舅姨都来分遗产,法院这样判
一、导语
现实中,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无儿无女,晚年主要靠亲戚偶尔照顾。老人一走,留下的房子、存款到底由谁继承?是一直照顾他的亲戚多分一点,还是全部上交国家?这起北京昌平的入库案例,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处理规则讲得很清楚。
二、案件回顾
被继承人赵某于2022年6月1日去世,父母早已离世,生前独自居住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房屋内,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他留下的遗产主要有:这套案涉房屋、若干银行存款,以及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两份《保险合同》。
赵某和等五人是赵某的叔叔、姑姑,米某明等四人是赵某的舅舅、姨妈,两拨人都声称自己对赵某尽过扶养义务,因遗产分割闹到法院。原告要求继承案涉房屋,并依法分割银行存款、保险利益;被告则提出按原告每人十分之一、被告每人八分之一的比例继承和分割。
法院查明,赵某和是出租车司机,住得离案涉房屋较近,曾多次开车带赵某就医,节日还带赵某出境旅游,帮扶相对较多;其余原、被告也有协助就医、节假日上门慰问等照顾。
三、法院怎么判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2023)京0114民初22038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法院认为,赵某生前独自居住,并未达到主要依靠亲戚扶养支持的程度,因此案涉房屋这一主要遗产归国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管理;其余存款、保险合同权利,则按照“与所提供的扶养相一致”的原则分配。其中赵某和因帮扶较多,分得两份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20%,其余八名原、被告各分得10%;存款4222.92元中,赵某和分得827.96元,其余八人各得424.37元,另有20.81元由赵某和继承。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普法提醒
第一,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并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时,遗产原则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亲戚想分得遗产,必须拿出自己“扶养较多”的证据。
第二,平时带老人就医、陪同出行、上门慰问,都要留下痕迹——病历签字、出行记录、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将来都是酌分遗产的重要依据。
第三,老人若希望把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亲戚,最稳妥的方式是订立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而不是只靠口头承诺。
第四,遗产分割纠纷应在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及时主张,避免证据灭失、亲属关系难以证明。
五、律师视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擅长上海地区民商事疑难诉讼,处理多起管辖异议、指定管辖类案件。提醒继承纠纷中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遗产产权凭证是立案关键;涉及房产、存款、保险等不同类型遗产,需先确权再分割,必要时提前委托专业律师梳理遗产清单与继承人范围。
【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需结合证据咨询律师】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