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普通人捐出去的爱心物资,转头就成了别人的公益政绩,对方还宁愿砸钱消事,死都不肯公开认错。这件事就发生在江西九江,说出来真的挺让人寒心。广州开服装店的余先生和女友小茜,把存放在老家的300套衣物捐给当地两所特殊学校,结果媒体报道出来,捐赠人直接换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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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茜的妈妈本身就是九江义工联的义工,这批衣物从出库搬运到送进学校,她全程都在场。整个爱心活动从对接学校、安排人员到邀请媒体,全是义工联副会长谢某一手主导。结果登报道扬的时候,站在镜头前认领这批衣服的,是谢某的儿子陈某,捐赠署名换成了陈某开的缘策商贸公司。
谢某事后解释,说是现场沟通出了错,儿子以为这批衣服已经被公司买下来了,才随口说错了捐赠人,等发现不对的时候谢某当时直接反问,这么搞不是要我丢面子吗,只同意悄悄修改报道内容,说什么都不肯公开站出来澄清。余先生后来又退了一步,还是一分钱不收,只要对方联系媒体说清事实,就冒名的事道个歉就行,这已经把纠错成本压到最低了。结果陈某这边倒好,说跟股东商量完,还是愿意花钱私下解决,还一直拿核对身份当借口一拖再拖。
报道已经发出去了。可这个说法从后续的操作来看,怎么都站不住脚。小茜家一开始提出的要求特别简单,只要媒体刊登到了九月二十一日,陈某干脆摆烂,说和解协议谈不拢,让小茜直接去起诉就行了。说真的,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明眼人一眼就能看明白,真的只是说错了,公开说一句衣服不是自己捐的,一分钱都不用花,哪儿来这么多麻烦。对方宁可掏腰包私了,都不肯吐一句真话,说白了就是舍不得蹭来的公益名声,丢不起那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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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新闻,学校开个接收证明就行,一分更有意思的是捋出来的时间线,谢某说公司本来打算买下这批衣服再捐出去,可这个意向是活动结束、媒体发稿之后,才告诉小茜妈妈的。事前半毛钱的采购约定都没有,那当时陈某对着记者说物资全是他的,是哪儿来的依据?谢某还说,陈某当天来现场帮忙,额外捐了一万元,可这话只有谢某自己提过,既没有到账凭证,也没见义工联有过公示。
钱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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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谈收购价格,都从一开始的四万七千多砍到三万七千多,陈某还是不愿意掏钱,这笔账怎么算都能看透对方的心思。谢某本身是九江义工联的副会长还是妇联主席,手里握着公共公益资源,能调动人员、能联系学校还能邀请媒体。结果她把自己儿子推到镜头前,抢了普通人的捐赠功劳,这不就是拿公共资源给自己家捞名气吗?
做好事的人可以选择不留名,但没人能随便把别人的善意抢过来安到自己头上啊。公益的生命力本来就扎根在真实里,要是普通人的爱心说被冒领就被冒领,以后谁还敢放心投身公益?不少人都看出来,陈某让小茜起诉,其实就是赌对方耗不起,不想为了三百套衣服打一场耗时耗力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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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律早就把规矩摆得明明白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盗用、假冒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把别人捐的物资写成自己捐赠的,这不就是实打实的侵权吗?慈善法也说了,慈善组织的管理人员不能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共利益,谢某自己主导公益活动,让儿子以捐赠者身份露脸,这已经越了界。说白了,公益可以带商业,但不能让商业来蹭捐抢功劳,不然普通人的善意都成了别人的广告素材,太让人膈应。
十月十六日晚上,这件事出了一个所谓的大结局。小茜之前发的维权帖子已经看不到了,她回复网友称事情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也已经诚恳道歉,余先生也表示这件事已经翻篇,只是没透露具体的解决方案。当事人选择和解,这当然是他们的权利,没人能逼着他们一直追究下去。
可这件事留下的问题,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跟着翻篇啊。你品品,一句公开澄清一分钱不用花,一个道歉也不会掉块肉,对方偏偏宁愿掏钱拖时间,就不肯大大方方认错,这里头的心思真的值得琢磨。公益组织负责人安排近亲属抢捐赠署名,本来就触碰了慈善规范的红线,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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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套衣服确实顺顺利利到了特殊学校的孩子手里,这件事本身是善举,可善意的署名被换掉之后,下次再有普通人想捐东西,不得先打个问号,我捐的东西最后会记在谁的名下?之前有评论问过一句话,下次没人敢捐了,公益的公信力用什么补?现在当事人和解了,帖子删了,道歉也做了,可这件事带来的警醒,不会就这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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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欢迎留评聊聊。
参考资料:大象新闻 冒名捐赠事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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