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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以来,昭通立足实际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有力推进渔船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非法捕捞销售整治、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水域修复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如期实现“四清四无”目标。截至目前,退捕渔民得到妥善安置,渔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有力遏制,禁捕秩序总体稳定,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
统筹部署抓落实,转产安置稳民心
昭通是云南省长江“十年禁渔”的核心战场,纳入禁捕的水域涵盖“一江五河三区”(金沙江、赤水河、以萨河、泼机河、横江、牛栏江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沙江绥江段珍稀特有鱼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其重要支流,涉及11个县(市、区);全省退捕渔船全部集中在昭通市,涉及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市,核定合法持证退捕渔船199艘、退捕渔民377人。
昭通坚持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禁捕退捕工作协调机制。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每年将长江流域和重点水域禁捕与水生生物保护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着眼实现渔民就业有出路、养老有保障、困难有救助,昭通市结合实际分类施策,通过精准摸排明底数、多元施策拓岗位、定制培训强技能、社保兜底固保障、精准救助暖民心等措施,扎实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安置保障工作。
在建立完善就业信息台账和“一户一档、一人一册”帮扶清单基础上,制定针对性转产就业安置方案,分类推动渔民转产就业。将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范围,根据培训需求做好专项培训支持,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服务、掌握1门就业技能,并动态跟踪就业情况。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将197户377名退捕渔民纳入全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找人”,确保符合条件的渔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科技赋能提质效,严管立规固防线
“这里不但禁渔宣传工作到位,还设立了生态警务室,沿河安装了监控设备,尽管河里到处都是鱼在游,也从来没有村民去捕捞。”在昭通市镇雄县大湾镇罗甸村大河村小组水清岸绿的罗甸河畔,大湾镇环保所所长王军告诉记者,罗甸河作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禁渔工作非常顺利,河里鱼类资源也越来越丰富。
紧盯“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目标,深化打击非法捕捞销售专项整治,坚持联合执法与常态化执法相结合,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强化行刑衔接,查办了一批非法捕捞案件及市场虚假宣传案件,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昭通市在推进“十年禁渔”中,既注重健全机制体系增强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又加大投入升级装备技术,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打击非法捕捞销售,务求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禁渔防线更加牢固。
在政府财力十分有限情况下,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推动11个县(市、区)建设前端视频监控、渔政执法船艇及取证设备等。2020年以来,累计建成视频监控点位464个、趸船3座,配备渔政船(艇)18艘,执法装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制定印发《昭通市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实施方案》,统筹整合生态护林员、河道保洁员等岗位力量,配备协助巡护人员1435名;6个县(市)在农业农村局加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大队”牌子,在涉及禁渔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加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服务中心”牌子,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制定《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执法协作机制》,成立联合指挥部,强化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巧家、永善、绥江、水富四县(市)整合公安、交运、渔政、水务等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建立交界水域联合监管机制,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公安部门与交界水域同级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与此同时,采取规范垂钓强管控、船舶整治除隐患、氛围营造促自觉等措施,推进禁渔工作行稳致远。鲁甸、巧家等8个县(市)划定垂钓点位70个(垂钓岸线长约234.6公里),并配套标识牌97块,明确“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等规则,切实规范垂钓管理;制定印发并严格实施《昭通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全面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方案》,累计拆解乡镇船舶987艘,对151艘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管理的乡镇自用船舶,严格落实“统一登记备案、统一证件、统一标识,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的“三统一、一承诺”管理标准,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通过以案释法、印发宣传资料、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等方式,推动群众从“要我禁”向“我要禁”转变,构建起内外联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全民禁渔格局。
增殖放流补资源,持续发力优生态
近年来,昭通市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抓实监测预警、严管特许捕捞、强化珍稀物种保护、严守涉渔环评红线等措施,不断增强水生态环境修复活力,禁渔成效日益明显。
明确全市“十四五”增殖放流指导性目标,计划到2025年放流鱼类1710万尾。2021年以来,累计放流淡水经济鱼类和珍稀濒危鱼类苗种1874万尾,投入资金1933万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在长江流域重点禁捕水域设置15个监测断面,2021年以来已完成9次监测任务,全面掌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禁捕以来开展的特许捕捞工作均按要求办理专项(特许)捕捞证,由属地安排渔政执法人员全程监管,未出现标识不规范、数据造假等问题。
2021年以来,累计落实项目资金1200余万元,组织镇雄县、威信县在赤水河流域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及预警体系建设、鱼类生态修复、珍稀濒危水生生物野外种群重建、重要栖息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等工作。
严格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巧家、彝良、盐津、永善等县相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对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明确渔业资源补偿与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赤水河(云南段)鱼类物种数由2020年的36种恢复至43种,长薄鳅、金沙鲈鲤等珍稀鱼类重现赤水河,鱼类种群结构持续优化。
据介绍,昭通市将重点在机制创新、民生提质、严管强基、生态赋能这4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禁渔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中国环境网 记者 蒋朝晖
终审/保进 编审/刘玉 编辑/马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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