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从制度层面发力,早一点考虑、多一层准备,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就会多一份牢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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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一项名为“意定监护”的制度正在从民法典走向现实。图/IC photo
新京报社论
当你老了,谁来照护?尤其是出现失能等情形后,诸如手术由谁签字、日常由谁照料、财产如何处置等等问题,该去找谁?针对这一困境,制度正在发力。
据报道,近来,一项名为“意定监护”的制度正在从民法典走向现实。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目前,围绕老年人意定监护,北京已开展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鼓励老年人依法与相关个人或者组织协商确定意定监护人。此外,广州、天津、深圳、成都等城市均启动了相关探索。
老龄社会,这事儿真的等不得。老年人的身体本来就脆弱、多有变数,现实情况往往又千差万别:要么无子女,要么子女远在异国他乡,叠加上离异、断亲、不和等诸多因素,确实需要有一根稳稳当当的“拐杖”,来支撑起自己的晚年。
而在清醒时确定好自己的监护人,不失为未雨绸缪之举。这种基于法律意义上的约定,也会在依法尊重老年人意志、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让整个社会更有韧性。
不过,从纸面到现实,意定监护制度落地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其一,认知关。老人不知道、亲人不接受、社会不认可,可能是目前意定监护面临的一大难题。传统社会,养老一直以来由子女、家族、亲情等“兜底”,很多老人把晚年生活的质量宁肯归结为运气,也不肯改变。
这就需要以鲜活的实例和广泛的社会宣传,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真正把老年人的桑榆晚景当成一个问题来面对。人老了,不是一定要看人脸色,也可以活得很安逸。
其二,财产关。老年人的晚年麻烦,与照护牵扯在一起的,还有财产。现实中,类似老人身后争夺财产的案例并不少见。
这就需要一开始就从法律上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比如必须保证指定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且必须公证;比如要保证老人在长时段的真实意愿得到落实,要有反悔、改变的权利;比如一旦监护人疏于照料、履职不当甚至违规处置财产,要有监督、追责等作为后续监管发力等。
此外,监护人、相关社会组织等,也要展现出“接得住”的专业能力。实时掌握老人的动态,做好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状况,能够及时响应、兜底处置。
当然,一项牵扯各种人群、利益关系、价值观念的制度,要想顺顺当当落地生根,并成为人们的生活日常,还需要艰难的磨合。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各种不适应、不匹配乃至不接受等“排异”反应,也很正常。毕竟,这意味着养老范式、家庭关系、社会伦理的巨大变化,唯有闯过阵痛,才可能融入生活。
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超3.2亿,仅失能老人就有约3500万,独居、意外等情形,更是难以计数。尽早从制度层面发力,早一点考虑、多一层准备,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就会多一份牢靠的保障。
从各地实践看,这其实也是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的一个契机。也即,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产业不能再止于喊一些宏大的口号,而要更精细、更专业地把养老嵌入法律、制度、观念之中,真正让老人安享晚年。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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