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0月16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银罚决字〔2026〕45-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11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银行卡业务部)商务管理部王某、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部季某红,因对上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3.5万元。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6月3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三年。(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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