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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岑溪法院对一家木业企业设备“灵活查封”,设备被查封期间,车间可照常开工。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老杨经营的木业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卢大叔木材货款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企业仍未能按期支付。卢大叔多次催收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企业实地查看。车间里机器轰鸣,几台核心设备仍在运转,工人们守在岗位上。眼前的景象让人心里有了数:这些设备是企业维持生产的命脉,若简单“一封了之、一停了之”,企业将瞬间失去营收来源,债务清偿更无从谈起,还可能引发工人失业、订单违约等连锁风险,最终落得债权人、债务人两败俱伤。
“这批设备要是查封了不能动,订单交不了,工人也得散,能不能继续用设备经营,挣的钱优先还”。老杨跟在执行干警后面,语气里透着无奈。
另一头执行干警又找到卢大叔,把利害关系摊开来讲:“他这批设备是厂子的命根子。硬封停产,企业一倒,您的钱反而更难要回来。让他继续经营,赚的钱优先还您,拿到钱的把握反而更大。”
卢大叔起初有些犹豫:“万一他挣了钱不还呢?”
执行干警解释道:“设备我们查封,禁止转让、变卖、抵押,这就是对你的保障。企业经营所得优先用于履行还款,法院也会全程监督。”
卢大叔想了想,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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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沟通
在执行干警充分释法说理、反复沟通下,双方达成合意,法院依法适用“活封”柔性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设备予以查封,严格禁止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损毁等处分行为,同时准许企业在司法监管下继续使用设备开展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所得优先用于履行和解协议约定款项。按照协议,涉案款项分三期履行。
协议签订后,老杨铆足了劲抓生产。首期款项很快汇入法院账户。他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法官,后面的钱我一定按时还。”
机器转了起来,就业稳住了,债权也有了着落。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岑溪法院践行“灵活查封”柔性执行机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岑溪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局限于机械查控财产,更加注重做好释法说理。一方面向企业释明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正视自身债务义务;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客观剖析“一封了之”的现实弊端,讲透企业持续经营才是债权得以兑现的现实基础,引导当事人跳出快速处置财产的单一维权思维,理性看待纠纷解决的长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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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韦泳妮
一审一校:刘泳敏 王玉通
二审二校:欧阳豪 程顺辉
三审三校:覃石金 黄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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