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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管理城市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效开展,自2026年10月27日起,将防城港市主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机动车违停严管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道路(路段)范围
金海湾小区周边部分公共道路(详见图)。
二、严管时段
每日07:00-21:00。
三、严管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五)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六)行人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闯红灯。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上述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区划定的严管路段里,对抓拍到的违停车辆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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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黄炳南
二审|王 铁
初审|徐钢、农沛琼
责编|杨姗姗
编辑|林佳莉
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港口一大队
防城港公安交管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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