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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三十周年。市老龄办发布10个典型案例,内容覆盖人身安全防护、财产权益维护、赡养扶养落实、遗产继承规范、反诈防骗宣传、涉老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兜底等领域。其中,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有一个案例入选,展现了我区司法审判与法律援助工作协同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实效。
财产权益领域典型案例
儿子擅自取父存款,法院判令全额返还
01
基本案情
陈老伯与陈某是父子关系。陈老伯出生于1927年,名下银行存款及利息共计14万余元,这是他多年积攒、用于养老的钱。2023年1月,陈某在没有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代理人身份,从银行柜台取走了全部款项,事后既没有告诉父亲,也没有归还。陈老伯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黄浦区人民法院。庭审中,陈某辩称这笔钱是父亲口头赠与自己的,却始终拿不出任何证据。
02
处理情况
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合同须以赠与人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前提。本案中,被告主张的“口头赠与”,既没有书面协议,也缺少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任何证据的支持。法院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认定赠与事实不成立。为了让事实更加清楚,法院还专门安排陈老伯当面陈述,确认他思维清晰、起诉确系真实意愿,且从未有过赠与的意思。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全额返还存款及利息14万余元。
03
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的判决,传递出一个清晰而坚定的司法导向:老年人财产自主权受法律保护,重大财产处分须本人明确同意。审理中,法院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没有让高龄老人背负过重的举证负担,也有效遏制了近亲属以“口头赠与”为名侵占老年人财产的行为。更让人感到温暖的是,法院结合老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专门安排当事人当面确认意愿,让严肃的庭审多了一份审慎与温度。这一判决,对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供稿单位:黄浦区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领域典型案例
一次法律援助,助失明老人追索赡养费
01
基本案情
程老伯是一位离异老人,身患多种疾病,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住进养老院后一直靠亲戚接济。他唯一的女儿,却因种种原因长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2024年8月,程老伯通过所在居委会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02
处理情况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擅长赡养纠纷的律师承办该项求助案。律师在经耐心沟通、取得程老伯信任后,走访居委会、派出所,调取户籍资料、证明身份关系,顺利完成了立案;又主动联系程老伯的女儿,了解到她经济压力较大,对父母早年离异也一直心存芥蒂。双方律师多次沟通,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女儿承担程老伯养老院及医疗费用中社保以外的差额部分。
03
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是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针对高龄、失明、行动不便的老人,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指派专业律师,一步步降低老人的维权门槛。援助律师历时八个多月办结此案:从一次次上门服务,换来老人的信任;到借助对方律师搭建沟通渠道,在充分了解子女实际困难的基础上促成调解。既守住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亲情修复留出了空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法律援助的专业支持与柔性化解相得益彰。
(供稿单位: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上海民政
编辑:陈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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