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送货途中撞伤摩托车主,为什么第一次没找专业交通律师,法院判他个人赔26万? 同样是执行工作任务出事,为什么有人个人背债、有人公司担责? 原告再次起诉追加赔偿,怎么就让雇主公司承担了? 2022年9月1日清晨,北京朝阳区京承高速进京方向,薛先生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公司派单下送货途中,与吴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事故,吴先生受伤倒地。交警认定:薛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一撞,让吴先生多处骨折、右臂丛神经受损,前后做了好几次手术。第一次打官司时,薛先生因为没委托专业交通律师,法院最终判决他个人赔偿26.18万元。 后吴先生因后续治疗费用再次提起诉讼,向薛先生和物流公司追偿。 薛先生犯了难:自己明明是在给公司送货,这笔钱,真的该自己一个人背吗? 原告追偿,为什么这次让雇主公司担? 这起案件,藏着三道难坎: 第一道坎:不懂"职务行为",第一次独自应诉个人赔26万。事发时薛先生是物流公司的司机,正送货履行职务,却因没委托专业交通律师,忽略"员工执行工作任务出事应由单位担责",法院判他个人承担26.18万元; 第二道坎:原告又因后续治疗费追加起诉,剩下的钱该谁出?吴先生二次手术后产生新的治疗费,再次起诉索赔,薛先生和物流公司都被列为被告,这笔新增的费用该由谁承担,双方争执不下; 第三道坎:物流公司否认"职务行为",推卸责任。物流公司辩称,和薛先生只是劳务关系,事发时没法证明他正在履职,不同意赔偿。 面对这三道坎,元甲律师的思路很清晰:先把"执行工作任务"坐实,再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把责任转给用人单位。 元甲律师三步锁定胜局: 第一步:用生效判决,锁定"劳动关系"。律师调取民事判决书,证明薛先生与物流公司2016年至2024年存在劳动关系,事发时正是该公司的司机; 第二步:用证据链,证明"正在执行工作任务"。律师调取车辆系物流公司股东租赁后交由薛先生运输的合同、事发时送货的微信聊天记录等,把"正在履行职务"一步步坐实; 第三步:援引民法典第1191条,把责任转给单位。律师向法庭阐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薛先生送货撞人,这笔损失应由物流公司承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元甲律师的意见,认定薛先生系物流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履行职务行为,判决由物流公司赔偿吴先生后续治疗费等共计7.4万元--这笔新增的赔偿由雇主公司承担,薛先生个人无需再为这部分买单! 薛先生对结果非常满意,连连感叹委托专业交通律师的重要性! 给所有新业态从业者3条建议 1. 员工执行工作任务出事故,需用人单位担责。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个人司机不必独自背锅; 2. 第一时间固定"正在履职"的证据。考勤记录、派单记录、车辆权属、劳动合同,都是证明"职务行为"、厘清责任的关键; 3. 涉及诉讼,千万别盲目应诉。薛先生第一次没找专业交通律师,判个人赔26万;这次委托元甲专业交通律师后,追加赔偿判由公司担--专业律师能帮您厘清责任,避免冤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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