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乐清
编辑 | 于中瑾
天津耗材红黄标征求意见:集采未中选产品3个月内完成预警,红黄标产品原则上不纳入常规采购。
01
红黄标产品
原则上不纳入常规采购
10月19日,天津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挂网医用耗材红黄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完整见文末),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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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稿,原则上,国家、省级医保部门集采未中选产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产品均明确红黄标预警和相应处置措施,逐步扩大预警品种范围。
其中,新落地集采项目的未中选产品按“一品一策”,在集采结果正式执行后3个月内完成红黄标预警;已完成集采但尚未预警的品种,按采购类别、临床应用场景分批推进。
意见稿提到,价格风险处置后新挂网的同品种耗材,挂网价不得高于已处置同种同代产品的平均挂网价,也不得高于同种未标红黄标产品的最高价。
企业在他省产生并执行新低挂网价后,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采购平台申报调整。逾期未调,同一类别产品暂停挂网3个月,并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信用评价等措施。
红黄标在耗材领域并非新事物,但此前多止步于标识本身,缺少标识之后的制度化配套。天津此次的突破在于,把红黄标从价格展示层接入了采购约束与支付协同。
根据意见稿,红黄标产品原则上不纳入常规采购,确需临时采购的设置了专门的程序处理,同时配合“每月统计、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和平台弹窗提示,红黄标直接转化为采购行为的硬性约束。
在支付端层面,对纳入价格风险处置范围、尚未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目录内耗材,探索“价格风险处置锚点价”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协同,并做好与现行支付标准的衔接和动态调整,耗材价格治理的影响半径已从采购环节延伸到基金支付环节。
02
全国比价加快
区域价差进一步收窄
红黄标在耗材领域的铺开节奏近年明显变快。
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在2024年输液港价格治理行动中,个别企业因整改后,价格仍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医保部门采取“红黄标”管理,当医疗机构在集中采购平台下订单时,以弹窗警示等方式提醒价格风险,但医疗机构是否继续采购,仍由其自主确定。
去年12月,江苏执行《江苏省医药价格监测指标(1.0版)》,对耗材阳光采购中的预警产品和国家风险产品的采购金额实施“红黄标”管理。国家层面启动的首批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治理中,也规定要根据不同产品挂网情况采取差异化处理,其中就包括红黄标。
近期冠脉支架接续集采中也引入了相关举措,非中选冠脉支架挂网价达到同品类最高中选价1.8倍触发黄标、2.5倍触发红标,并配套价采联动、弹窗预警。
对于耗材行业而言,同一产品各省各价的空间已被持续压缩,主动降价已成大势所趋,近几月就有多省发布多批企业主动调价清单,涉及的耗材数量均在数百到数千量级。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红黄标在内价格治理面向的是虚高价格。此前的天津34号文已明确支持创新产品首发挂网、自主合理定价,红黄标针对的是价格严重偏离合理水平的情况,真正有临床价值的产品,依然能在新的规则下获得合理回报。
单纯依靠区域价差维持高价的时代结束了,耗材价值竞争时代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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