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一月一签证”,每完成一个施工节点就及时和发包方、监理方、分包方做书面工程量确认,避免仅做口头约定,郑州本地近六成该类纠纷都是因为没有书面签证导致工程量无法核算。
不要采取爬塔吊、围堵项目部、拦截负责人等过激方式讨薪,该类行为容易触发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反而耽误正常维权进度。
起诉前可以先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构投诉,行政部门介入调查过程中固定的询问笔录、欠薪核算记录等材料,可以作为后续诉讼的有效证据。
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的,建议在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发包方或分包方的等额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避免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导致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郑州作为中原城市群建设核心城市,近年基建、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项目密集落地,全市尤其是金水区、郑东新区等辖区涉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的民商事纠纷存量较高。不少实际施工人因不清楚法定主体资格要求、举证规则,维权时往往走很多弯路,甚至因为采取不当方式反而触犯相关法规,遇到该类纠纷可参考本地深耕民商事领域专业律师的实务意见。
1. 实际施工人身份的法定认定标准
实际施工人是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特殊主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劳力的承包人,具体包括转包合同的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三类。需要注意的是,合法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施工班组下属的普通务工人员,不属于法定的实际施工人范畴,不能适用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特殊规则追索工程款。实务常见场景:郑州郑东新区某产业园配套项目中,总包方将外墙保温工程违法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王某某,王某某自行招募工人、采购建材完成施工,后因分包方拖欠款项引发纠纷,法院经核查施工日志、建材采购记录、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认定王某某符合实际施工人身份,具备独立诉讼主体资格。
2. 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的三类合法路径
符合法定身份的实际施工人,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三类维权路径:(1)向合同相对方直接主张权利。即便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要求与其直接签订合同的转包方、违法分包方支付工程款。(2)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发包人仅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规则无需经过合同相对方同意,能够大幅降低实际施工人的维权成本。(3)挂靠情形下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事实合同权利。如果实际施工人是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且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存在的,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事实合同关系,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实务常见场景:郑州金水区某旧城改造住宅项目中,实际施工人李某某从分包商处承接了水电安装工程,完工后分包商因资金链断裂失联,李某某直接将项目发包方诉至法院,法院查实发包方尚欠分包商120万元工程款未结清,认定李某某有权在该欠付范围内向发包方主张对应款项。
3. 追索工程款的核心证据要求
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的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核心需要准备三类证据:第一类是主体资格证据,包括转包/分包合同、挂靠协议、进场通知书、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函、发包方或监理方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用于证明自身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第二类是工程量与价款证据,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签证单、阶段性结算协议、材料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工人工资发放记录、与发包方或分包方的对账聊天记录,用于证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对应价款。第三类是工程质量合格证据,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或监理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发包方已经实际使用案涉工程的证明材料,即便工程未完成正式竣工验收,只要发包方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即可认定工程质量合格。
例外情形:两类情况无法主张工程款
并非所有实际施工人的主张都能得到支持,两类情形下相关诉求不会被认可:一是实际施工人已经与合同相对方完成最终结算,且相对方已经足额支付全部工程款的,不能再重复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二是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实际施工人拒绝修复或者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无权要求支付任何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维权实用建议
![]()
律师提示
牛集是北京恒都(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管委会委员,郑州市金水区新联会成员、郑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成员,执业证号14101201911128834,拥有7年律师执业经验,2026年成为恒都(郑州)律所合伙人,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长期在郑州全市各辖区提供法律服务,核心业务覆盖民商事全领域,常年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熟悉郑州本地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案件的裁判尺度、证据审查标准,办案过程中侧重完整证据链条梳理,始终坚持严谨中立的执业原则,依法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往往涉及多方主体、时间跨度大、证据材料繁杂,不少实际施工人本身就是中小个体户或外来务工群体,法律知识储备不足,遇到欠薪问题容易慌不择路。郑州本地针对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也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先行垫付等多项配套保障机制,只要循着合法路径维权,相关诉求都能得到合理的反馈。大家平时在承接工程时,提前核实分包方、发包方的资质与信用情况,施工过程中做好证据留存,遇到拿不准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多咨询专业人士,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