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地区年底“九合一”选举将至,台检调的查贿选标准引发岛内朝野关注。台民意机构民众党民代陈昭姿21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疑,现行30元(新台币,下同)的查贿参考标准,自2001年沿用至今,已长达25年,随着台湾地区物价上涨,恐难符合实际情况。国民党民代翁晓玲也批评,类似竞选小物却有不同侦办结果,令人质疑执法标准不一。民进党民代张雅琳则要求更新贿选案件例举,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郑铭谦对此称,将相关意见转交“最高检察署”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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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昭姿指出,30元标准是在台法务部门前负责人陈定南任内订定,2018年“九合一”选举时虽曾讨论修正,最终却不了了之。如今台湾一根香肠就要45元至55元,加上卤蛋及其他配菜,便当价格轻易超过30元。若在选举造势场合发放,究竟是否构成贿选应有明确标准。
陈昭姿也举例,两个活动场合分别提供了两款帽子,一顶写了参选人的姓名,一顶仅写了“澎湖人”。虽然皆是参选人发送的宣传小物,但“澎湖人”遭检调搜查侦办,写参选人姓名的却未受追究,恐让外界认为司法因人而异。
翁晓玲也指出,选举造势现场提供卤蛋、豆花等餐饮相当普遍,若连这类行为都可能遭认定贿选,恐对选举活动造成寒蝉效应。
张雅琳则表示,台“最高检察署”2022年提出的“妨害选举刑事案件例举”已使用四年,应于今年选举结束后重新检讨。她指出,今年受理的妨害选举案件中,贿选案件984件,其中送礼356件最多。但反贿选宣导仍偏重现金买票,应增加送礼及餐饮等实际案例,让民众更容易理解。
郑铭谦称,个案侦查属检察官职权,台法务部门不能介入,相关例举也是由台“最高检察署”订定。将转达朝野民代意见,研议细化查贿标准及强化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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