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哭了,别哭了。到底怎么回事?”民警刘翼正安抚报警人余某的情绪……
近日,成都高新公安新益州派出所接到男子余某报警,称在环球中心办事时,身上背的黑色单肩包被人划开一道口子,包内65000元人民币现金不翼而飞。
接警后,新益州派出所民警刘翼迅速到达现场。余某在出警民辅警面前掩面失声痛哭,反复哭诉钱财被盗,无法向家人交代。在民辅警耐心安抚下,余某讲述了钱财失窃的大致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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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翼将余某带回派出所,准备开展受立案工作并核查钱款去向。在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内,民警乔宇、辅警彭杰经过5小时细致核查研判,发现余某抵达环球中心后,并未接触可疑人员。同时核查发现,余某被划破的单肩包破损朝向,与其陈述情况不符。民警据此推断,余某所称现金被盗,存在谎报警情嫌疑……
将余某带至询问区后,民警李其泽、乔鹏对其开展讯问。在证据攻势下,余某心理防线瓦解,如实道出真相:警情是他编造的,65000元现金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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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余某在外欠有朋友债务,想用妻子给他用于做生意的这笔钱还债,又担心妻子知情后引发家庭矛盾,便生出歪念:谎称钱被偷走,妻子就不会和他争吵。余某先在家藏好现金,到环球中心后自行划破黑色单肩包,伪造被人割包扒窃的假象,随即拨打110报警,还在民警面前 “影帝” 附体,声泪俱下,上演闹剧。
这场现金被盗警情,实则是余某自编自导的骗局。目前,余某对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110是应急救援、处置危难的生命通道,受法律保护。谎报警情、虚构案件、恶意拨打110,会挤占警务资源,影响紧急警情处置,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谎报险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成都公安
编辑 唐维灿
责编 陈 雨
审核 余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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