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0月,巴基斯坦中央电力采购局拖欠18家中资电力项目的电费已经累积到了大约4980亿卢比,折合人民币大约120亿元。4980亿卢比这个数字什么概念?其中,卡西姆港电力公司一家就被欠了790亿卢比,逾期超过半年。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已经致信巴基斯坦方面的部长,警告说,如果欠款继续拖下去,可能触发贷款违约,甚至主权担保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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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欠款风波的核心矛盾不是欠了多少,而是滞纳金免不免。
今年7月,巴方正式提出请求,希望中方豁免大约1700亿卢比的逾期滞纳金。
中资企业的答复很明确:拒绝。什么立场呢?本金可以谈分期,但是合同约定的罚息,一分钱不免。
这个态度和过去不太一样了。过去,中方对巴基斯坦的合作是“战略性耐心”,看在中巴友好的份上,很多事情可以商量、可以让步、可以缓一缓。但现在,正在转向“契约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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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这个转变?我们得看看这笔欠款的根源是什么。
这不是简单的巴方没钱四个字能解释的。
巴基斯坦电力系统有一个长期存在的顽疾,叫“循环债务”。
怎么循环的呢?我们一层层说。
最下游,配电公司偷电、线损严重,收不上来电费。中间层,政府的补贴不到位,配电公司拿到的钱,覆盖不了成本。最上游,就是发电企业,包括这些中资电厂,发了电却拿不到钱。压力层层上传,最后全部压在了最上游的发电企业身上。
这还没完。购电协议里,容量电费是和美元汇率挂钩的。卢比一贬值,巴方用本币算的电费账单就更高。
所以形成了一个怪圈:装机容量越来越大,缺电问题缓解了,但支付账单越来越高,越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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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方为什么坚决不肯免这1700亿滞纳金?
道理很简单。
滞纳金不是利润,是融资成本的补偿。中资企业建电厂的钱很多是银行贷款,是有利息的。你晚一天付钱,我就多一天的融资成本。
如果这一次豁免了就等于告诉所有合作方,拖欠是没有代价的。这个口子一开,以后谁还会按时付钱?
更重要的是,这损害的不只是一两家企业的利益,而是整个中巴经济走廊、乃至“一带一路”投资的商业根基。投资可以有战略考量,但商业规则不能破。
目前,巴方正寻求沙特等国的低息融资做债务置换,同时推动银行融资安排。但这些方案往往要求发电企业做出让步,谈判现在陷入了僵局。
真正的解决方案其实巴方自己也清楚,推进电力部门的收入侧改革,把配电效率提上去,把电费收缴率提上去。不然,债务置换来置换去根子上的问题没解决,钱还是会越滚越多。
中巴两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点不会变。但友谊归友谊,合同归合同。再好的关系也需要建立在彼此尊重契约的基础上。
希望这笔欠款的问题能在理性、务实的谈判中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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