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周千清
为深入推进工贸行业“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3工贸行业粉尘涉爆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宣法、以案为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规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秩序。
一
案例1:菏泽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6年7月21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菏泽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从事低压电工作业。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裁量细则要求,对菏泽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二
案例2:成武县XX精工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案
2026年7月22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成武县XX精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调漆间爆炸危险区域内违规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裁量细则要求,对成武县XX精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
案例3:菏泽XX木艺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案
2026年7月24日,牡丹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菏泽XX木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与砂光机连接的除尘风管上未按规定设置火花探测熄灭装置。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裁量细则要求,对菏泽XX木艺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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