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泰兴三院招聘!
为稳定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人员5名,有关招聘要求通知如下:
一
招聘原则与目标任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本次招聘人员派驻我院辖区内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及2个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二
招聘人员要求
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本职工作;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记录;服从医疗机构管理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三
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到我院新院区902人事科现场提交材料。
2.资格审核
(1)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为我院新院区902人事科。
(2)资格审核时间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如遇特殊事项需变更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将提前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3.考核
采取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的形式。综合成绩按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比例计算,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聘用。
4.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人员按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
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泰兴市乡村医生的薪酬政策执行,含基本药物补助、公共卫生经费,保险待遇按照《泰兴市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法〔2010〕163号)》文件执行。
五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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