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日,秀屿区烟草专卖局联合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秀屿区公安分局走进莆田第十中学,开展“拒绝‘上头电子烟’,远离烟草护成长”控烟普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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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刘晶漂检察官进行“拒绝电子烟,守护少年的你”专题宣讲。她结合真实案例,讲解电子烟的致幻危害与法律后果,明确涉毒相关法律红线,提醒学生警惕代购、跑腿等潜在违法风险。宣讲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刘检察官还向答题正确的学生发放定制文具。
秀屿区烟草专卖局宣讲员洪学斌作《拒绝“上头电子烟”,炼就“火眼金睛”》专题讲座,科普烟草及电子烟健康危害,倡导拒吸第一口烟,并介绍12313举报渠道,助力整治校园周边售烟乱象。
秀屿区公安分局陈彦龙警官带来了“防骗指南”宣讲。他结合校园真实案例,讲解游戏交易、刷单、冒充客服等高发骗局,拆解诈骗套路,传授识别技巧,提醒学生保护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转账要求。
宣讲环节结束后,全体学生在刘检察官的带领下,现场举行庄严的宣誓仪式,郑重承诺远离烟草、抵制新型毒害。
此次校、检、烟、警四方联动普法,进一步夯实了青少年控烟禁毒思想防线,筑牢自我保护屏障。下一步,学校将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护苗宣传,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通讯员林淑珠
责编:徐寅生
编审:黄凤珍
审核:李 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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