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中东地缘紧张局势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为减缓对国内的冲击,国家再次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自10月2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440元、420元,统筹兼顾减轻下游用户负担和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调控后实际上调345元、335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
![]()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10305元和9225元。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来 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 辑 | 周文清
审 核 | 王亮家
终 审 | 赵 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