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卢芹斋死在瑞士,七十八岁。身边没有家人。
他生前说过想叶落归根,回中国入土,最终没有回来。葬在了巴黎西郊一座小城的墓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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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死了快七十年,按理说该盖棺定论了。但卢芹斋的棺盖上了,论至今没定下来。
不是资料不够,是两边的证据都太硬,硬到谁也吞不掉谁。
法国人给他授过军团级荣誉勋章。欧美收藏界叫他“古董教父”。
同一时期,国内有人想把他钉在耻辱柱上,叫他“卖国贼”。
同一个人,同一件事,两套评价体系给出的答案几乎完全相反。这种撕裂本身就值得停下来看一看,因为撕裂里面藏着比“好人还是坏人”更麻烦的东西。
先看那件最绕不过去的事。
昭陵六骏里的“飒露紫”和“拳毛騧”,唐太宗陵前的两块浮雕,1910年代被打碎运出,后来到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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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前后,两件石刻经卢芹斋之手流入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宾大最终以十二万五千美元完成购入。
卢芹斋自己的说法是,这两件东西是他向中国“中央当局”买的,属于“合法买卖”。
这个说法后来被一份档案撕开了。
“合法买卖”这四个字,在这封信面前站不住。这不是观点之争,是证据问题。
卢芹斋当年对宾大说了什么,档案里留下了另一套说法。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清朝垮了,宫里的东西、王府里的东西、地下的东西,以各种渠道涌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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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流失海外的中国古董,有专家估算约有一半经过卢芹斋的手。
他不是一个在真空里做坏事的人,他是一个在失序时代把坏事做到最大规模的人。这两句话不矛盾,但分量不一样。
再看他在巴黎做了什么。
1925年,卢芹斋买下巴黎第八区库尔塞勒街48号的一栋旧公馆,花了三年改成五层中式楼阁。朱红外墙,琉璃瓦,飞檐翘角,在一片灰白色奥斯曼建筑里格外扎眼。
巴黎人叫它“红楼”,也叫“中国塔”。
他把中国青铜器、石雕、古画陈列在里面,办展览,出图录,和伯希和这样的法国汉学家来往,请专家为藏品编目,硬是把中国古艺术塞进了西方收藏界的视野。
西方一批学者和收藏家,最早就是通过卢芹斋这扇门,开始认真看待中国墓葬艺术和佛教造像的。
二战期间他去美国避难,红楼被置于吉美博物馆的保护之下。作为代价,他捐了部分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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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东西都是真的。
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
一个人可以同时做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把中国的美介绍给世界,同时让中国失去那些美的载体。
传播的功劳和剥离的代价,不能互相抵扣。
他让西方看见了,这个“看见”本身是真的;那些东西离开了它们原本所在的地方,这个“离开”本身也是真的。
卢芹斋自己不是没有想过这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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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他又替自己辩了几句。
这段话读起来很复杂。
前半句的“羞耻”像是一个老人回头看时不得不承认的东西,后半句的辩解又像是一个商人做了一辈子的事,到老也不肯全盘否定自己。两句话放在同一段里,互相没有取消对方。
不能因为后来可能发生的事,来证明之前已经发生的事就是对的。
留在国内的昭陵四骏并没有被毁掉,它们今天在西安碑林。
以“防止未来被毁”为由,为当下已经完成的剥离开脱,在逻辑上走不通。保护不等于占有,结果上的部分留存,倒推不出过程上的正当。
所以回到那个问题:历史究竟怎么评价卢芹斋?
没有单一的评价,而且很可能永远不会有。
国内学术界对他的专门研究至今偏少,海外和国内用的几乎是两套互不翻译的语言。一个说“教父”,一个说“盗贼”,两边都不是在编造,两边都抓住了真实的一面,但两边都不愿意把另一面装进自己的叙述里。
如果非要在眼下给出一个最接近事实的表述,大概是这样:
一个人可以把中国的美讲给世界听,同时让中国失去那些美的肉身。历史没有替他调和这个矛盾,也没有义务替他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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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庭是另一本账。
十五岁的玛丽·罗斯被安排嫁给他,奥尔加以岳母的身份住进同一栋房子。那个家里,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将近四十年没有变过。
1957年他死在瑞士,想回中国,没回来。
一个把大半辈子中国古物送往西方的人,最后连自己的归处都没能落定。
这件事本身不像报应,倒像一个迟迟没有写完的句子,停在了一个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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