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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中木白
广州日报最新评论:
这是继徽剑案广州日报昨日发声,一个都不能放过之后的又一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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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
一是,
这篇评论提到了三个点,
首先追凶为要,大意是虽然审判了那些凶徒,但那个在网上出资百万买凶的少校仍未到案,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人参与也未可知。就是务必一追到底,绝不宽容。
其次,正名为先,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徽剑被害了,但长达两年的时间里,身边的朋友也好,网络的读者也罢,都以为徽剑是贩卖人口,敲诈勒索被抓了。有朋友甚至等待他出狱后问询为何要做这些事。
最后是嘉奖,意思是境外电诈恐怖分子罪行滔天,罄竹难书,徽剑作为孤勇者不为利益所诱,拒绝公关被杀害,挺身揭露黑恶的行为值得大力褒奖。
这个概念也是诸多网友呼吁评定徽剑为烈士后,第一个官方媒体,也是广州市委机关报的公开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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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
广州日报连续两日的犀利点评是值得赞赏的。
不过,也是因为市委机关报的点评,我心中的几个疑惑在此也需要说一下。
首先,既然广州日报这个时候已经看到了徽剑是一个孤勇者,不可让这样的英雄的背着污名,要褒奖。那么当初惠州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就没有思考过这是一个大写的人被凶徒杀害的案件吗?
翻看完这起案件的判决书,每一页,每一个标点符号折射而出的都是审理法院将这场案件列为普通案件来判决的。
一个重要的点是,如果按照一个大写的人,一个值得褒奖的人被害,当初的审判和今日的审判定义,显然是不同的。如此,先别说少校,以及背后之人了,就仅仅是当下的这个审判,这个案件还会纠正吗?
其次。既然广州日报也觉得徽剑的行为是打击邪恶的孤勇者,那么这样一个人,为何是时隔两年之后才被看见,为何这样邪恶的案件这两年都是悄无声息的?
不正是这两年的悄无声息,才导致徽剑背负了两年贩卖人口,敲诈勒索的“污名”吗?
这个细节在判决书上也是写的很清楚,这些凶徒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在网上发布徽剑敲诈勒索被抓的虚假信息,故意误导。如是之,一个大写的人,一个需要被嘉奖的人被污名,审判的整个流程都看到了,但还是让其背负污名两年之余,这着实是令人意难平的。
除此之外,就是我常讲的那个概念,法律赋予了民众的恶知情权,但好像对民众知情权这一点,很多人并不在乎。很多的事物好像一旦透明起来,裸露的本质是让人震撼的。
PS:
推荐阅读我写的另一篇文章,是承担了一点风险斗胆写出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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