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查处了一批工贸行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2026年8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益阳茶厂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置在筛分车间的干式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筛分车间现场粉尘积聚严重等。上述行为分别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和第十项规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案例二: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2026年9月14日,湘潭市湘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湘乡市福盈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切割车间作业现场积尘严重。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十项规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案例三:未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26年9月24日,怀化市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洪江市海得利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制浆池属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该企业未对制浆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三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典型案例四:除尘系统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2026年10月10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禾顺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打磨区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上述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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