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N加一的都是好企业
针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主张2N的问题,我给出明确的个人看法。
评论区有人问:如果公司无过错辞退,跟我协商解除,我该不该要2N?
我的看法:被违法辞退确实可以主张2N,这是你能争取到的最大权益。但公司愿意选择协商解除,就是不想给2N,但又想让你走。
协商解除场景下几乎没有企业会同意支付2N,没必要死揪着这个标准不放。
所以我劝大家不要揪着2N不放,协商解除几乎不会有公司给2N。
网上教大家协商要2N的实操内容落地性很差,现实中很难实现。
我看到有自称十几年HR的博主在直播间教大家怎么跟公司谈,要2N赔偿金,还有一千多人在听。说实话,这种内容其实很难操作落地。
拿到2N需要走完一裁两审且全部胜诉,主动提出协商的企业本身就是为了少出钱不可能主动给2N。
违法辞退的赔偿上限是2N,也就是一年工龄给两个月工资。但你要拿到2N,需要一裁两审全部胜诉。而公司愿意主动协商解除,就是想少出钱,他不可能主动给你2N。
协商时只要能谈到N+1、N+3就可以接受,不存在2N+1的常规操作。
所以协商的时候,能谈到N+1、N+3,就赶紧拿钱走人。千万别相信还有2N+1这种说法。
国内多数企业不会正常协商赔偿,会用各类挤兑手段逼员工主动离职,愿意给N及以上赔偿的已经属于好企业。
国内大部分企业都不会正常跟你谈赔偿,而是用挤兑的手段逼你自己走。比如给你加工作量、同事孤立你、直属领导道德绑架、给你穿小鞋等等。能给N、N加几的,都属于好企业。
靠耗着不走逼企业主动给2N的说法完全不现实,最终大概率还是要走耗时耗力的仲裁流程。
至于那些说不走就能逼公司给2N的说法,我觉得也不现实。公司可能直接强行违法辞退,你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耗时耗力,最后未必能拿到2N。
协商赔偿要务实,拿到合理区间的赔偿就可以见好就收,零赔偿的情况再走维权途径争取。
与其纠结2N,不如实际一点,能拿到N+1、N+3就见好就收。当然如果公司一点赔偿都不给,你也可以走维权途径,跟公司争取到底。
劳动维权的时间、精力、金钱成本都很高,大家要理性判断不要轻信网上的片面鸡汤。
但走法律流程要付律所费用,还要耗费你的精力,一裁两审要一年多,赔偿款也不能马上拿到手。大家还是要理性判断,不要只信网上好听的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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