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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一对老夫妇捐出房产救助先心病患儿因税费太高“遇阻”的消息,引发热议。
据中国蓝新闻报道,老夫妻俩生前立下遗嘱,要捐出毕生积蓄与房产,救助先心病患儿。然而,受托的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在处置房产变现时遇到难题:房屋一旦先过户、再出售就要缴纳高额税费,这套房价值650万,总共要交450万的税款。相信这让大多数人都难以接受,基金会方面也觉得“不划算”,于是采取“变通”方式,打算把房产租出去,将租金放进老人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这么做是不得已,实际上多少有点违背老人遗愿。老人捐赠的目的是想用于专项救助先心病患儿,如果房产不能及时处置变现,这份大爱将面临落空的尴尬局面。
因此,捐赠房产难变现,不能因税费高而“搁置”。根据报道,基金会处理房产时被告知,须先确定新的房屋产权人。一旦这套房屋权利人变更为基金会,再对外出售时,就需要参照企业缴税,无法享受个人售房的部分税收优惠。
这是“卡”点,但绝非无解。比如,将产权转到指定的个人名下,房产出售后,再将售房款转到基金会,再比如通过法拍的形式出售。同时, 房管、税务等部门,不能机械参照法条,而应特事特办、灵活处理。当然这些方式都存在一定弊端,需要有关部门牵头,在程序上厘清法律关系。想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要从政策和法规层面作出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慈善捐赠出台了税收减免政策,如何做好法规衔接和解释,需要明确细则支撑。另一方面,建立绿色便捷通道,减少处理时间和流程。最大限度将捐赠者的爱心及时落地,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老夫妻捐赠房产用作慈善,爱心可贵,不应辜负,更不能因为税费高而搁浅。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跟进处置,让老夫妻的遗愿尽早实现。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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