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宠直播间里
299元、599元
就能买到热门幼犬
还承诺全国包邮?
看似诱人的低价背后
可能是精心布置的诈骗圈套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直播间低价售宠为幌子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虚构货源、诱导消费者脱离平台私下转账,累计骗取钱款11万余元,最终因诈骗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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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了解,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自身并无稳定宠物货源、根本不具备实际供货能力的前提下,以注册的商贸公司作为伪装,在短视频平台开设直播间售卖泰迪、博美、比熊等热门幼犬。主播对外宣称幼犬仅售299元、599元,并承诺全国包邮配送,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下单。
待消费者在平台下单后,客服随即使用预设话术,编造活体宠物无法走平台交易、平台限制发货等理由,劝说买家取消平台订单,引导添加企业微信,另行收取购宠款、体检费、运输费、检疫费等费用。所有钱款转入王某实际控制的对公账户,几经流转后归入其个人账户。
多名被害人付款后迟迟收不到宠物犬,沟通发货被不断推诿,甚至被直接拉黑。王某为应付投诉,仅交付过一两只宠物犬,属于高买低卖,并无真实、可持续的供货渠道,所谓“宠物货源”纯属虚构。案发后,相关直播店铺已被平台封禁。2025年10月29日,王某被警方抓获后,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协助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松江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提醒
网络直播经营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直播经营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电商规则,确保所有经营活动在合法框架内进行。
消费者在面对直播间“超低价、包邮包活”的宣传要保持理性,切勿贪图便宜落入陷阱。线上选购宠物,必须坚持在平台内完成全部交易流程,坚决避免接受私下转账、线下付款等非正规要求,交易全程妥善留存直播录屏、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遭遇商家失联、拒不履约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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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星期狗”怎么办?
此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认定宠物店构成消费欺诈
判令“退一赔三”!
“健康犬” 变 “星期狗”
消费者怒告宠物店
消费者黄女士在网上无意间刷到江西省南昌市嘟嘟宝宠物店的视频,随后添加了销售人员的微信,向其咨询购买宠物的相关事宜。2024年3月28日,双方在微信中协商一致,黄女士以800元的价格向宠物店购买宠物萨摩耶幼犬一只。宠物店承诺该犬已打两针疫苗、已做过犬细小病毒及犬瘟病毒检测、健康品相极好,并承诺保证3个月售后。
4月1日,黄女士向宠物店指定的账户转款800元,之后又在宠物店的要求下支付了800元用于购买搭售的狗粮。当日宠物店向黄女士发货宠物狗及狗粮,黄女士另行支付了托运费100元及宠物店要求的检测费180元。
4月2日,黄女士收到宠物狗后,发现狗的健康状态不佳,无法站立,当即向宠物店拍照反映狗有寄生虫。4月3日,黄女士带宠物狗前往湖北省监利市荆楚宠物医院诊治,确诊为犬细小病毒、犬冠状病毒,治愈几率较小。黄女士自愿放弃治疗并支付医疗费、药费共计257.8元。4月4日,该宠物狗死亡。
黄女士收到宠物狗后,发现其状态不佳,便一直和宠物店协商售后事宜,然而双方在售后处理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女士把该宠物店经营者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买款项、套餐费以及医疗费等,同时索赔三倍惩罚性赔偿。
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宠物店未按约定向黄女士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健康宠物狗,且隐瞒宠物未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法院结合聊天记录、诊疗记录及同类投诉,认定宠物店明知宠物患病仍虚假承诺,且利用搭售、检测费转嫁成本,主观恶意明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宠物店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
法院判决解除黄女士与宠物店间的买卖合同,宠物店退还消费者购狗款共17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5340元及托运费100元,医疗费257.8元。
❗消费提示
购买活体宠物务必选择持有营业执照、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经营场所;
挑选时仔细观察宠物精神状态、进食情况,发现挑食、厌食等异常情况须提高警惕;
选购名贵幼犬等体质偏弱的宠物,可邀约商家一同前往第三方机构或宠物医院进行健康检测;
交易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售后规则,约定短期内宠物患病可退换、退款等条款,并要求商家提供宠物品种、检疫证明、疫苗接种记录、饲养须知等书面材料。妥善保管发票、诊断报告等消费凭证,为后续维权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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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浩 吴采平 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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