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开设赌场等涉网涉赌类刑事案件中,涉案款项的属性甄别与赌资数额核定直接关涉涉案财物处置及最终的量刑幅度。侦查阶段被扣押的款项是否全额构成赌资、控方指控的涉案资金是否存在机械累加等问题,是刑事辩护中的核心难点。泉州穆海燕律师结合承办孙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等刑事办案实践,针对扣押款项定性争议与数额审查焦点,总结出两项旨在准确认定涉案财产属性的实务举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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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取基础经营凭证与流水明细论证资金合法来源
在涉赌案件侦办初期,侦查机关通常对当事人账户资金及现场款项一并采取扣押措施,公诉机关亦常倾向于将查扣资金全部认定为赌资。为阻断不当没收风险,辩护工作的第一步是全面回溯被扣押款项的原始形成路径。辩护人应会同当事人全面调取其在案发前从事正当经营的商业合同、供货结算单据、收款收据以及对应的银行账户历史流水,通过资金进入账户的时间节点、转账附言及交易对手信息,论证查扣款项系用于日常民商事往来的自有流动资金或结算准备金,从而在客观事实层面确立资金与涉赌行为相互独立的证据链条。即使司法机关结合全案证据最终未采纳排除赌资的主张,扎实的资金来源举证亦能客观反映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与涉案资金混同程度,为后续依法适用从轻量刑情节提供有力支撑。
二、穿透交易层级与流转节点排除赌资数额重复计算
网络赌博犯罪常伴随层级代理、多次额度流转与跨平台资金倒账现象,控方在计算赌资规模时,若仅依据涉案账户的流水入账总额予以机械累加,往往会导致指控的涉案金额严重虚高。在数额审查环节,辩护人必须逐笔穿透电子支付记录与银行对账明细,准确界定上下级之间的抽头比例、参赌人员的实际投注额以及资金往返流转节点。对于同一笔资金在不同账户间反复转账、拆分或倒账形成的重复流水,必须依托客观审计逻辑逐项剔除。在孙某开设赌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其名下10万元资金构成赌资,辩护人在全力争取资金性质判定的同时,重点围绕全案流水提出排除重复计算的辩护意见,法院在合议时采纳了该项数额抗辩主张,最终在量刑裁判中依法适度从宽,有效防范了数额虚高导致的重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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