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亮 据“廉洁珠海”11月5日通报,经中共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金湾区委原副书记周乐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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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周乐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物业租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乐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乐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珠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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